作者:贾金刚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九江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整改,另一方面督促开展问责工作,对纪律处分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当老好人等情况进行通报曝光,通过强化以案示警推动相关单位履职尽责。(4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觉得:纪律处分,不能有“肠梗阻”。

纪律处分,应该是刚性的,而不是弹性的,更不是一些领导或者工作人员拿来做人情的东西。既然是刚性的,那就要执行好纪律处分的决定,不能有“肠梗阻”。

这样的“肠梗阻”,严重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我们党的形象,在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这样的行为是坚决不能有丝毫的容忍的,必须“逗硬到底”。

对于搞“肠梗阻”的人,也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来处理,而且还要从重一些。为啥?因为这往往是明知故犯,是拿党的纪律来做人情,甚至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交易”。对此,岂能“走过场”,蜻蜓点水般的处理一下?肯定不行。

搞“肠梗阻”,就是好人主义、就是在违纪。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