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少儿武馆的负责人求助《第一直播室》栏目组,说武馆租赁的场地还有两年才到期,可如今场地被查封拍卖了,他们只能被迫搬迁,详细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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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负责市区一家少儿武馆的经营管理,就在上个月中旬,武馆被告知必须撤场搬迁,可手上的租赁合同明明还有两年多的时间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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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去年4月份签的合同,今年三月份特别强硬,没有任何书面的文件通知我们,只是发短信威胁我们,说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不撤场的话,他会请人把我们的东西都清走,而且还要我们付清场费。

这份租赁合同显示,从2020年4月3日开始生效,租赁期为36个月。马老师说,和他们签合同的这位翟先生并不是房东,场地是他转租给武馆的,如今原房东的物业被查封拍卖了,新来的房东要求他们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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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撤场的原因是,场地这边是被法院查封的,这个之前我们是不知道这个事情的,到今年我们才知道这回事,要我们撤场的话,他违反了合同,但是他没退我们押金和对我们有经济上的损失补偿。

原来,这个房产在2020年3月份,也就是签租赁合同之前,就卷入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今年初被法院成功拍卖, 这一切,翟先生在签订转租合同时,自己并未详实告知,不过他辩解称,自己是依合同行事,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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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采访 转租人翟先生:因为这栋楼原本在银行那里是属于一个拍卖品的状态,合同上面写了一条 ,根据我原来和房东签的合同,他享受同等福利,也就是说,他被告知根据合同,如果这里被法院拍卖了,更权的话我们就要解除合同。

合同中确实有提到乙方享受等同甲方和物业方签订原合同条款,不过这份合同上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场地已被查封,或有被拍卖风险等信息。

对此律师表示,如果甲方在明知场地被查封的情况下,没有告知乙方存在后续风险,甲方可以被追究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涉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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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法治主任 贺鸿德:如果说甲方当时已经明确知道这个物业被查封,当然这个谁也无法预计后续是否会被拍卖,但是当时已经被法院查封,就有这种法律风险,这种情况下是应该向乙方做披露的,然后由乙方决定是否签合同,还有一个甲方已经明确知道物业被查封,还跟乙方签了时间较长的租赁合同,我认为甲方可能会存在违约情况,甚至是否存在民事上的欺诈行为,造成乙方的物品或是对物业了解不通顺签的合同,而造成损失,这种情况下乙方是可以考虑追究甲方责任的。

现在,翟先生不仅对赔偿问题不予理会,还扣着武馆缴纳的押金没退。记者协调时,他表示,对方可以找律师来谈。

转租人 翟先生:不会去贪他这五千块钱的,包括所说的纠纷,我都说了,你有任何疑问或者赔偿问题你都可以找律师,所有的诉讼你都可以找律师,让律师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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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双方一旦签下合同,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无法以合同条款不充分、自身没有看清楚等理由作为推脱的借口;此外也要提醒想要租房、租铺的观众朋友,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最好查清楚所租物业的物权状态,以免发生类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