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据中国检察网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消息:河东区某理发店内发生卖淫嫖娼案件,李真真李某某(女)多次容留、介绍王××、黄××、徐××从事卖淫活动,非法牟利2万余元...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发布起诉书

理发店、平房沦为卖淫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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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至6月,被告人李真真李某某在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临沂市河东区**街道其经营的“小雨理发店”内以及东兴路与凤仪街交汇西南角的沿街平房内多次容留、介绍王××、黄××、徐××从事卖淫活动,非法牟利2万余元。

认定的事实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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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证;

2

电子数据;

3

检查、辨认笔录;

4

被告人李真真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

证人郑万福等人的证言。

李真真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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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容留卖淫罪于2019年2月1日被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

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20年6月25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的信息

被告人李真真李某某,女,1976年11月20日1976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728011976112048873728011976********,汉族,小学文化,临沂市河东区人,无业,

住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三官庙小区1号楼3单元301室临沂市河东区**街道**庙小区**号楼**单元**室。

以容留、介绍卖淫罪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由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真真李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以容留、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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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真真李某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十五条、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卖淫嫖娼的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罚标准

1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5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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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来源于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