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动物保护的法规越来越完善。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种动物都列为重点保护对象。比如小时候经常打的麻雀都不能随便找了,二十支以上就涉嫌犯罪。那弄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定会定罪量刑吗?

案例:近日,浙江绍兴在田里干活的王大爷,在弄地里杂草时,突然窜出一条小蛇咬了大爷手指头一口,蛇是一种毒蛇,王大爷眼疾手快用木棍把蛇敲死了,带着小蛇迅速赶往医院,经医院救治,因抢救及时,又因带了小蛇,了解到蛇为矛头蝮,剧毒蛇,对症下药,王大爷没有大碍。但矛头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王大爷会因猎杀一级保护动物定罪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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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明理:1、猎杀动物会判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王大爷猎杀动物的主观原因是什么?如何认定?

王大爷杀害小蛇是为了自救,当被蛇咬后,王大爷不能判断蛇是否为毒蛇,如果是毒蛇,不杀死带到医院很容易错过治疗时机,有生命危险,应该说主观原因是为了自救,不能认定为非法杀害动物。

3、王大爷行为可认定为紧急避险行为。根据《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王大爷为了自己生命(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从而采取损害小蛇性命(另一法益)的方式保全自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属于上面法律规定的紧急避险行为。无主观杀害一级动物的故意,构成阻却违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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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法律是保护各种法益的,当为了更大的法益损害较小法益时,可认定成立阻却违法事由成立。典型就如本案中的紧急避险行为。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