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日常管理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各学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对我县教师日常管理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科学规定教师课时量。各校要科学公正地对在岗教师安排工作量,以全校平均课时量为基数,再根据学科结构、担任职务等情况合理规定教师工作量,如个别教师因身体等原因无法达到规定工作量的,可酌情调减,但必须征求教代会意见;校长要尽量带头上课,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必须深入教学一线,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校,副校(园)长周课时数量不低于8节,中层干部不低于10节;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副校(园)长周课时数量不低于6节,中层干部不低于8节。周课时数量不含听课、评课、早晚自习,并执行县教体局教研室规定要求的教学常规。
2.严格规范请销假手续。教师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3.严禁教师上班期间擅自离岗或私自请人代课。因有事、生病等情况不能正常在校上课的教师,必须先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严禁教师上班期间擅自离岗或私自请人代课。
4.在岗教师必须做到“三参与”。在岗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所有工作,必须参与学校考勤,必须参与学校教学教研等活动,必须参与学校教学常规。
请各校对照上述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学校教师日常管理进行整顿提升,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学校教师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对当事人、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来源:吉水县教育体育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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