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了

拟收回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告

拟收回土地面积总计66911.73㎡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拟收回土地公告

根据城市规划用途调整,经东港区人民政府研究,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下述范围内66911.7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东至石臼路,西至海滨三路,南至天津路,北至华林路。请被收回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石臼街道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关产权补偿登记,并由石臼街道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补偿事宜。逾期未提出相关申请和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及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