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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开始啦!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发挥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典型作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优待军属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现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营造立足岗位做奉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为全面开创费县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时间

2021年5月开始至2021年6月下旬结束。

三、评选范围

费县辖区范围内的退役(退伍)军人。

四、评选标准及推荐名额

(一)基本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选条件

1.在部队期间政治思想坚定、军事技术过硬、作风纪律严明,在参加对外作战、军事演习、反恐维和、抢险救灾等行动中,表现突出、荣立功勋。

2.具有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3.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言行一致、真诚待人、实心做事的原则,有以信立业、遵纪守法、一诺千金的理念,在社会上信誉度高。

4.具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5.积极参加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6.弘扬并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敬老爱老,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责任,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是本县自主创业的一面旗帜,是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8.在平安建设、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

①有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的;

②组织、参与非正常信访活动的;

③参与邪教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的;

④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个人品德行为的。

(三)推荐名额

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重点企业推荐不少于1人作为候选人。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健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审核审定后最终确定表彰最美退役军人20名。

五、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推荐(2021年5月6日—5月21日)。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重点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费县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主题,宣传报道费县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推荐评选采取单位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5月24日—6月7日)。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并征求纪检、综治、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确定4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公开投票(6月8日—6月18日)。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组委会综合评议方式进行。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专题,将候选人事迹公开发布,在网上接受网民投票。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议。综合网络投票和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

第四阶段:命名表彰(6月21日—7月1日)。结合“七一”建党节,召开会议,对评选出的20名“最美退役军人”进行表彰。

第五阶段:集中宣传(7月1日—8月1日)。通过电视、网络,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强大舆论宣传声势。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美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和社会尊崇感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推荐评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面向基层,注重示范。评选活动面向农村、社区、企业、基层站所等基层单位,要关注退役军人的凡人善举,突出示范引领,坚持好中选优,把最能代表费县“最美退役军人”形象的优秀人物、先进典型等评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健全机制。把宣传工作贯穿到评选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费县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的感人事迹和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模范、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重视评选费县“最美退役军人”活动的制度建设,使评选活动能够长期坚持,有章可循,切实有效。逐步完善费县“最美退役军人”表彰激励和帮扶机制,营造“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报送要求

1.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居住集中的可以酌情增加推荐名额;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评选推荐上报名额不限,按照条件积极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上报。

2.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基层单位评选推荐的候选人,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报送。

3.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推荐表,并附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和2寸近期免冠彩照(JPG格式),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fxmzjyfk5023412@163.com),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填写推荐人选情况统计表。请将所有材料于5月21日前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 人:刘圣强

联系电话:0539-5050588

附件:1.费县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评选表

2.费县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评选人员情况统计表

来源: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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