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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获悉,近日人民网留言板块回复了张家湾镇张辛庄棚改后农转非的相关问题,并透露张家湾镇张辛庄村、上马头村、梁各庄村整建制农转非安置的消息~

回复显示:

经张家湾镇核实,根据2018年1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湾镇张辛庄村、上马头村梁各庄村整建制农转非安置的请示》的文件精神,对张辛庄村实施整建制农转非安置。

2020年4月,该村1302名农业户口人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573名超转人员已经全部移交至区民政局,安置费用共计11.34亿元,安置费用平均每人约200万元;547名转非劳动力已于2021年3月签订《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协议书》并公证,正在有序开展转非安置工作,预计安置费用2.1亿元,平均每人约38.4万元

因张辛庄村属于整建制农转非安置,该村所有农业户口人员均要办理转非安置手续,所需安置资金是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并结合每年安置标准进行的预算,村民在安置手续完毕后,可以自愿参保。

提到“农转非”,据小编了解,今年发布的《2021年通州区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中显示,将适时启动第二批撤村建居工作,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底。

另外,去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曾发布了“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撤村建居工作”的公告。

公告显示:

1.强化组织保障。抓紧组织筹建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细化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单位职责分工。

2.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撤村建居工作专题调研,对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108个村的人口、土地、资产情况开展细致摸排,全面掌握实际情况。

3.坚持试点先行。全面研判各村民情村情,初步选定永顺、梨园、潞城镇的8个试点村积极推进试点村的撤村建居工作。

何为“撤村建居”?

撤村改居含义是指撤销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基层组织建设(撤销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

集体土地处置(行政村建制撤销后,农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依法征用,转为国有)、

集体资产处理(行政村建制撤销后,村集体资产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组织清产核资,界定村集体资产享受对象,进行股份制改革)、

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理(村改居后,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批准建造的集体用房或私房,在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准予房屋所有权登记,按规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但对各类违章建筑,要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村民农转非(村改居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村民就地农转非手续,村民农转非后,享有与市区居民同等待遇,并履行应尽义务)、

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道路、环卫、绿化以及用水用电管理)、

社保及群团组织关系理顺

据悉,关于通州撤村转居”此前也曾明确提出将启动副中心区域内撤村建居试点工作,完成副中心范围外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论证工作。

另外,在近日发布的《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推进城区农村全面实现街居化,开展撤村建居试点,逐步向城市基层自治方式转变。

所以,在城市副中心155范围内的村庄要多注意了~在未来5年或将逐步进行“撤村转居”工作。

小编此前曾梳理过大致位于城市副中心155范围内的村庄,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郝家府村、古城村、胡各庄村、大台村、辛安屯村、孙各庄村、后屯村、常屯村、召里村、堡辛村、东夏园、前北营、后北营、庙上、留庄村、大营村、东小营村、西堡村、黎辛庄村、东堡、七级、南刘各庄、八各庄、大甘棠

疃里村、小堡村、六合村、宋庄村、后夏公庄村、前夏公主、邢各庄、丁各庄村、高辛庄村、菜园村、大邓各庄村、小邓各庄村、北刘各庄、师姑庄村

龙旺庄村、小潞邑村、苏坨村、焦王庄村、李庄村、耿庄村、刘庄村、王家场村、西马庄村、北马庄村、永顺村、前上坡村、邓家窑村、小圣庙村、乔庄村、上营村、南关村、果元村、杨庄村、新建村、范庄村

东总屯村、西总屯村、李老公庄村、梨园村、刘老公庄村、小街一队村、小街二队村、小街三队村、西小马庄村、半壁店村、孙王场村、孙庄村、砖厂村、公庄村、大稿村、小稿村、魏家坟村、东小马庄村、大马庄村、高楼金村、曹园村、将军坟村

北许场村、张辛庄村、上马头村、梁各庄村、土桥村、皇木厂村、南许场村、张家湾镇村、张湾村、大高力庄村、上店村、贾各庄村、东定福庄村、西定福庄村、立禅庵村、宽街村、唐小庄村、施园村、里二泗村、烧酒巷村、瓜厂村、马营村、何各庄村

铺头村、田家府村

以上这些在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及边界附近,仅供大家参考。“撤村建居”工作具体名单及推进进度,需以官方公布为准。

随着通州城市化进展的不断推进,“撤村建居”“社区居委会”也将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