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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时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行为从此涉嫌犯罪,也是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2021年,醉驾入刑即将迎来第十个年头。
十年来,恩施公安交警一直严厉查处酒驾、醉驾,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狠打,只想筑牢一条交通安全的防线。可有些驾驶人就是喜欢以身试法,有的还屡“醉”不改。
以下几起案例较为典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难以置信!这位大哥您喝的小编都“醉”了......
2020年12月20日11时许,驾驶员L搭载妻女,从巫山县邓家乡往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方向行驶,在经过一冷链食品检查点时撞坏卡口电动栏杆,民警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发现驾驶员一身酒气。民警现场对L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醉酒驾驶已犯罪,冲卡逃跑不可取
2020年11月25日,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白杨坪中队民警沿209国道白杨坪集镇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15时许,L驾驶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沿209国道自建始往恩施方向行驶,遇执勤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L驾车加速冲过卡点。当L行驶至一百货批发市场门口时,因遇拦截被迫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检查,L不仅不配合,还恶意阻碍执法并致民警受伤,随后民警将L传唤至白杨坪交警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L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当日上午9时许,L在家里吃饭时喝了三两苞谷酒,下午骑摩托车出门办事,看到执勤民警在查车一时心虚,便强行冲卡。
案例三:“醉”上加罪!二次酒驾还无证驾驶
2021年3月12日晚,利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三中队民警在利川市腾龙大桥路段开展酒驾查处专项行动,2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L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4㎎/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当日18时许,L吃饭时喝了白酒。饭后,李某便驾车准备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经查,L持D照驾驶证,于2014年12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利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文斗中队处罚。2017年,L驾驶证被注销。L不吸取教训,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案例四:巴东一男子不思悔改,取保候审再度醉驾……
2019年10月17日凌晨1时许,谭某独自一人在野三关镇租住的房屋内喝了四两白酒。次日早上7时许,谭某觉得有些头晕,但仍驾车出了门,到达目的地后,谭某又喝了1瓶啤酒。9时许,谭某驾车到邻镇水布垭托运物资,行驶至水布垭镇工区路段时,遇到民警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民警示意谭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谭某竟一脚油门向前冲,险些撞上执勤民警。民警随即将谭某叫下车,发现其神志恍惚,且身上伴有一股浓烈的酒气。公安机关对谭某血样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9年10月17日,巴东县公安局水布垭派出所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10月31日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2020年9月22日18时许,谭某酒后开车到野三关集镇,倒车的过程中和周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最初,两人决定私下处理,然而半小时后,两人意见仍然没有统一。眼见协商无果,谭某称心情烦躁,拿起车上的一瓶二两装白酒一饮而尽。随后,两人商量先将车开到镇上的汽修厂修理。没想到,修车的价格远远超出预期,双方再次争执不下。于是周某向巴东县公安局野三关派出所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谭某浑身酒气,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谭某现场进行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9mg/100ml。
案例五:一罐啤酒,竟喝走了他27分!
2020年11月24日晚,宣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珠山中队民警在宣恩县民族路龙洞电厂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在对一辆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驾驶员W口中有酒气,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W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当日下午6时许,W在吃饭时候喝了一罐啤酒。饭后,心存侥幸的W认为自己只喝了一罐啤酒,应该查不出来酒驾,没想到还是被执勤民警查获。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W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W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给予驾驶证记分12分,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对W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给予驾驶证记3分,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对W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行为,给予罚款240元的处罚。
千万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只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恩施州公安交管局,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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