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度家具媒体报道,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围绕“欧派”商标的侵权案。颇为魔幻。之前,江山欧派起诉了梦之门公司,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山欧派系“欧派OUPAI”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该商标处于有效期内,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梦之门公司经营产品与江山欧派注册商标类别为同一类别产品,容易使得相关公众以为该产品来源于江山欧派,从而对江山欧派产品销售产生冲击。因此,判决梦之门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江山欧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江山欧派40万元。梦之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至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江山欧派是一家专业制造木门的企业。2008年、2014年,江山欧派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分别注册“欧派OUP-AI”商标及“欧派OUPAI”图形商标,目前均在有效期内。梦之门公司成立于2016年,经营范围木门也是主业。此次引发诉讼的,是梦之门旗下有两款门类产品,分别使用了“欧派·尚品”图片标识(如下图)、“欧派·梵雅”文字。
庭审期间,梦之门公司提供了一份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上搜索“欧派”二字出现的记录名单,显示19类商标就有403项结果中包含“欧派”两字。因此,梦之门公司认为,“欧派”并不属于江山欧派商标所特有,不是其商标的显著性部分,也不为被上诉人公司所独有。其中,经过商标检索发现,“欧派”二字文字商标已经在2017年被苏州一家公司注册,同样是19类商品。此外,公众更为熟知的“欧派家居”,是创立于1994年专注于高端橱柜等家居领域的另一家公司。对此,江山欧派认为,近似商标被注册成功,并不能成为上诉人侵权的法律依据。
【泛家居营销情报】评论:两个“欧派”打架,竟与我们最熟知的欧派家居无关,说起来这是有关历史的一个痛。想当年,“年轻”的时候怎么就不舍得花那些商标注册费呢?
另一方面,我们的商标注册也挺混乱的:为什么光19类商标就有403项结果中包含“欧派”字样的呢?我们的商标审理是怎么把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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