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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荆州新天地小区的业主和物业杠上了,起因是因为开始该小区开始停车收费,业主觉得价格过贵且没有收费依据,有小区业主直接将出入口堵了起来,当然,物业这边也有动作,对于坚持不交停车费的车辆不予放行,对于堵路的车辆也进行清理,矛盾一触即发。

(图片截取至业主拍摄视频)

1块钱1小时 全天封顶15元

根据业主透露的信息,此前,荆州新天地小区地下停车场对业主并未收费,近日公布的收费标准是:1块钱1小时,全天封顶15元

其实,1块钱1个小时,在荆州主城区,停车两元每小时都难找的情况下,对于时停车来说,并不算贵。但荆州新天地的业主觉得,就算晚上把车停在车库,第二天开走,基本都会达到15元封顶标准,一个月下来450元,对业主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有业主在接手媒体采访时候表示,物业公司出示的收费依据并不充分。

人防车位不能卖 可以租

据了解,荆州新天地地下停车场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业主认为,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对此,荆州市人防办的说法是:

一是人防停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明。现行《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建”(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特权法定”原则,人防停车位不能对外销售。

二是可以出租。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在不影响其防空效能的前提下可以租赁使用。

三是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开发商投资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平时的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四是人防工程租赁期限。人防工程可租赁给使用者使用,双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得超过20年。

按照荆州市人防办的说法,部分业主主张人防车位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可免费使用的主张是不成立的。

但是根据荆州新天地购买了车位的业主的说法,其所签订的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车位使用期限与土地使用期限相同,也就是70年,这一点让业主不是很明白。

不论卖还是租 都需要开发票

“购买”更确切的说是租赁该车位的业主表示,自己缴纳了几万元的费用,却只收到了收据。

对于没有发票这件事情,荆州新天地的工作人员表示,本来这个车位没有产权的,没有产权所以不存在开发票这一说。

这里小更就要给这位工作人员普及以下法律知识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开发商转让地下车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向买受人或者租赁人开具发票

地下车位 不完全是人防车位

在荆州,很多小区都会有地下车位,但并不是每一个小区都是人防车位。

有的小区一部分是产权车位,一部分是人防车位,网上也存在在一个小区花同样的钱,普通车位办理了产权证,而人防车位却没办法办产权证。

这里,更荆州也提醒大家购买车位时候留个心眼,为了避免日后生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所购买的车位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产权车位一般情况下的产权清晰明确,后期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人防车位面临到期续租和强制征用的问题,后期如果出现问题都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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