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其实也是需要相应的法律环节符合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现在已经是法制相对完善的社会了,法律规定还是比较仔细的。尤其是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那更是将担保和借贷的法律细节规定的仔仔细细,所以大家就不需要误解了。
我们首先先将担保的事情说清楚。现在担保的责任要比以前大多了,如果借款人没有到期顺利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但是现在同以前的法律要求是有不同的,过去是债权人起诉借款人,借款人无法还款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但是目前涉及到金融债权,尤其是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下,银行债权人是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单独起诉担保人、全部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三种选择方式的,而且法院都是支持债权人这样的起诉选择的。那么对于银行等债权人来说,其诉讼的选择标准就是看谁有还款能力,就起诉谁。
那么对于担保人去世,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在《民法典》中规定:对于被继承人(死者)生前有合法债务的,应用遗产先偿还合法债务,剩余部分方能作为遗产继承分割。另外法律也规定了,作为被继承人生前留下债务的,继承人身份的儿女们如果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那么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再负有替被继承人(死者)偿还生前债务的法定义务。
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自己去追讨担保人的继承人要求还钱,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必须经过法律诉讼程序,起诉对象是担保人,在胜诉之后有法院判决书才能进行,否则直接追讨担保人的家属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那么在起诉成功担保人之后,对于担保人的家属其实就是两种抉择:
1.如果担保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务,那么可以从遗产中进行偿还,债务了解。
2.如果担保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就发布不继承的声明,由法院处置担保人的遗产,给付债权人之后,剩余债务也了结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担保责任和担保期限都有效的情况下,如果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或者担保期限已经过期了,以及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偿期限,那么担保人的家属也可以不再负有担保责任。
其实对于担保人的遗产继承人来说,如果遗产足够偿还担保债权,同时债权人已经开始追索,那最好的方法就是协商。等到法院判决出来之后再去处置,可能就有点晚了。双方在前期协商,有可能对于担保债权进行打折结束,那也比未来繁琐的诉讼流程和遗产区分和偿还债务要好得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