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措施是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的重要依托,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权的具体体现。强化对审查调查措施运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把审查调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如何才能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能力及措施使用的规范化呢?
正确使调查措施,把握权利制度关系,这就需要加大能力培养,着力提升审査调査“五大能力”。审查调査工作是一项极具专业性、科学性的工作,它要求办案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具备多学科的专业能力,具有相当的社会阅历积累。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培养一线办案人员的信息收集能力、审查谈话能力、案件把控能力、纪法分析能力、总结归纳能力,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做足知识储备。通过案件研讨、专业系统培训、以案促教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在加强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做到纪法融会贯通。二是强化实践锻炼,做到知行合一。审查调查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工作,每个案件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必须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到审查调查实践中,以工作检验业务学习的成效,做到知行合一。案件审査调查中,让一线办案人员轮流承办案件,做到案件承办人全覆盖。案件办理结束后,开展内部案件评查,查漏补缺,优化提升。三是强化互帮互助,实现审查调査能力共同提升。要科学合理分配案件线索承办、协办,提升纪委人员的办案能力,丰富纪委机关审查调查人员的基层阅历,达到能力共同提升的目的。四是强化业务指导,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审查调查规范、工作流程等诸多规范在不断调整完善。既有“自下而上”也有“自上而下”,要加强与上级纪委监委的联系和沟通,多争取业务指导,多做学习沟通交流。
魏洪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