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云公民受贿一案。
云公民受审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至2016年8月,被告人云公民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副盟长、盟长、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866亿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云公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云公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2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云公民受贿4.6866亿余元,是目前已知的内蒙古“首贪”,比原“首贪”邢云还多近2000万。
此前,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李建平案,涉案金额30亿余元。“在整改中加强资产清算追缴,通过解除协议合同收回投资16.49亿元;通过协商、法院诉讼、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协助等追缴资金,涉及44.5亿元。”但官方并未披露李建平的具体受贿金额,所以暂且不论。
云公民之前,受贿金额最多是内蒙古官员就是他曾经的老搭档邢云了。邢云被控于1996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中共伊克昭盟委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长,中共伊克昭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9亿余元。
云公民和邢云,都来自呼和浩特市土左旗,而且曾在伊克昭盟搭档共事,两人密切共事长达3年。
1993年10月,邢云由包头市石拐区委副书记、区长,转任伊克昭盟副盟长。同一年,云公民由伊克昭盟副盟长升任伊克昭盟盟委副书记、盟长,邢云成为云公民的副手。1995年1月,云公民升任伊克昭盟盟委书记,邢云接任伊克昭盟盟委副书记、盟长,两人成为搭档。1996年10月,云公民转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邢云接任伊克昭盟盟委书记。
云公民1997年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升副部。2001年调任山西,历任多个重要岗位: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太原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等职。2006年,云公民任神华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组副书记,2008任华电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10月,云公民被查。
2020年10月,云公民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经查,云公民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及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手中掌握的国有资源当成发家致富的“摇钱树”,为亲属经商办企业“铺路搭桥”,对家人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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