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印发通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将主城区(新华、桥西、裕华、长安、高新、循环化工园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 3.02 元 / 立方米。

通知要求,市主城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深入做好价格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严格落实价格政策。

来源:燕赵晚报ZAKER石家庄

记者:吴 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