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存在不少人赌博成瘾,有的则输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殊不知都已构成了刑事犯罪,影响社会风气,那么赌博罪是怎么认定的呢?下面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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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 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三、 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这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 教育 ,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履正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赌博罪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感谢大家的阅读,小编也在这里号召大家营造一个好的社会风气,创造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