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群众反应的傣江南噪音扰民问题,规范夜间娱乐场所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噪声污染事件发生。近日,景洪市公安局联合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景洪分局、市文旅局、允景洪街道办等部门共计33名工作人员对金沙滩、江边酒吧街噪音扰民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景洪市公安局民警与各部门工作人员在金沙滩江边进行集结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并进行划区域分组对金沙滩区域沿江边一带的经营场所、餐饮服务业、KTV酒吧、夜市摊点等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投诉较为集中的场所、区域进行全方位清查,重点整治经营性餐饮、娱乐场所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以及娱乐场所未按有关规定经营行为。同时,联合整治组坚持教育为主、警告处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在行动中主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经营业主和市民群众知晓噪声污染的认定标准、相关法律条文及管理处罚规定,增强群众降噪静音意识。

经检查,大部分商户已经按相关管理规定控制音响设备音量,对于重复出现噪音扰民行为的酒吧,联合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商家减弱音量并对酒吧负责人进行法治教育,要求控制好夜间音响音量,22时以后要降低音量。同时要求做好顾客劝导工作,劝阻客人爱护环境卫生,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对于证照不齐、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将移交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期间,共检查各类KTV酒吧、娱乐场所、餐饮业等14家,其中现场约谈了9家场所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并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强调每日22时后降低音量,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杜绝发生噪音扰民行为。

下一步,景洪市公安局将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夜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充分发挥公众媒体平台宣传力量,普及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知识,正面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努力促成共同参与保护环境、治理环境的和谐局面,积极、有效调处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从而为市民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监制 | 王 娅

审核 | 余立武

文字 | 季 薇

编辑 | 张灵茸

作者/来源:景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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