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唐正非 田心怡)近日,公安县的马女士在超市购买了散装称重的盼盼小面包,发现称重纸上的保质日期和面包包装上不一致,这是怎么回事呢?
3月18日,马女士在公安县天天超市夹竹园店买了几个盼盼法式小面包,买的时候没有仔细看生产日期,称重付款的时候看到散装标签纸上写的2021年9月过期,但回家之后发现小面包的包装上写着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26日,保质期6个月,也就是说还有不到一周就将过期。
消费者马女士:“我给12315打了电话,投诉他们卖临期商品,没有告知客户。”
记者来到马女士购买面包的天天超市,超市正在对收银称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也划出了专门的特价区域售卖临期商品。
公安县天天超市夹竹园店店长余志琼:“其实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保质期在10个月以内的,我们都在距商品过期2个月时按特价商品处理,短保的商品如果只有3个月保质期,我们一般在距商品保质期15天之内就下架。”
余志琼:“对于马女士的投诉,我们立马给她做了回复,并且做了一定的补偿,今后我们一定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2012年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此次超市的疏忽让马女士用正价买到了临期商品,给商家和消费者都提了个醒。
公安县市场监管局夹竹园市场监管所办事员文长华:“我们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食品的时候要注意保质期,临近商品慎重购买,同时提醒商家,对于临近商品要在货架上进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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