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5日,延河的黄昏格外寂静,然而一声枪响打破了这个宁静。延河滩头一名16岁的延安公学的女学生倒在了血泊当中,当她挣扎地想喊出声时,随即又中了两枪。

2个多月前,和很多进步女青年一样,这个曾经袁世凯拜把子兄弟晋南镇守使的孙女因卢沟桥事变,“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离开了太原的学校和家庭,冒险冲过封锁线投奔延安,进入抗日军政大学第15队学习。

延安充满了革命的激情,但同时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生特别受关注,特别是从外地来的进步女青年。而另一部分男青年也是“天之骄子”,他们就是富有“传奇故事”的长征英雄们。

在红军长征的队伍里,有太多优秀的青年俊杰了,有很多曾经的“红小鬼”已经战功累累、身居高位了。

在这种环境下,这个16岁女学生同样出于对英雄的爱慕,爱上了抗日军政大学第15队队长黄克功。

黄克功少年就参加红军,长征到陕北,历任红军班长、排长、连长、营政治教导员、师政治部宣传科长、团政委,26岁就担任抗大第15队队长,可谓前途无量。

这段感情原本就是彼此对于理想的爱慕,随着彼此了解的深入,他们对爱情及婚姻家庭认识的巨大差异和隔阂很快就显现出来,各种矛盾也就爆发了。比如黄克功只认识一天,便要求她结婚,把爱情和婚姻看作私物;而她认为“夫妻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中,互相的也是各不依靠,而是帮助”。而这种知识分子的独立性格与浪漫主义,黄克功显然也不明白。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15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而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6队队长。

原本这种分离在感情中通常是好事,所谓感情在纠结的时候相见不如怀念,距离产生美,彼此通过书信反而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然而她与其他男性有过多的接触,以及浪漫的性格,却让黄克功开始了各种抓耳挠腮的猜疑,他一度认为她“随处滥找爱人”。很多刚谈恋爱的用情太深的少年男女应该深有体会,“一刻见不着,便幻想她躺在了别人的床上。”这种煎熬让他透不过气。

然而事后调查,一切都是基于黄克功个人的“幻想”。边保的两位调查者得出结论,都认为少女与其他男同志仅有工作关系,与外面(白区)及其他人之间亦没有信件往来。

于是黄克功终于崩溃了,1937年10月5日,他做了一个决定——“逼婚”,在他心里,只有她同意嫁给自己,才能证明她没有变心,自己也才能永远地“保护”她。

然而在少女的眼里,这个要求显然荒诞不经。即便是结婚,那也是双方的事情,怎么可以强迫自己呢?更何况自己才16岁,正是应该享受浪漫爱情的年纪。

三声枪响后,黄克功也终于解脱了。人死了,也就不要如此纠结了。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1937年,10月11日,在陕北公学大操场,召开数千人大会,进行公开审判,经过多轮的辩论与举证,审判长雷经天当庭宣判了黄克功死刑。

在宣判之后,雷经天宣读了毛主席的亲笔信,“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拿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就是一场最坏结果的办公室恋情,其危害性之大,令人咋舌。一个浪漫的如花年纪的进步女青年就因为恋情殒命,而一个革命功臣也因为这段恋情,彻底丢了性命与前途。

而这个16岁少女便是刘茜,本名董秋月,祖父是袁世凯的把兄弟董崇仁,民国初年的山西大名鼎鼎的晋南镇守使,曾掌握半个山西的军政大权。她的外祖父高步青,抗战前曾经是天津烟酒税务局局长,山西省烟酒税务局局长及山西省建设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