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单方解除权分两种,一种是合同约定的解除权,也就是针对什么情形单方可以解除合同做了明确约定。另一种是法定的解除权,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在什么的情形下,一方有单方解除权。

那有人要问了,到底先适用合同约定还是先看法律规定?

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先看合同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只能先适用合同约定,如果合同对单方解除权没有约定,那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情形单方解除合同,但一般需要先行催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