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涉林部分摘录)

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