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黄永存团伙成员投案自首
并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粤公通字【2021】63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对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4月28日,广东省公安厅指挥江门、湛江两市公安机关依法打掉以黄永存(绰号“劏猪存”)、黄永裕(绰号“爆眼裕”)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目前,包括首要分子黄永存、黄永裕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为全面查清该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除恶务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黄永存、黄永裕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凡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黄永存、黄永裕团伙成员,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庇、窝藏团伙成员,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遭受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相关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黄永存、黄永裕团伙的违法犯罪问题,对在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四、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王警官(18998794973)、黄警官(13729093029),0759-6608838。
来访、来信地址:广东省廉江市新兴路18号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旧址(罗二酒店对面),邮编:524400。
广东省公安厅
2021年5月2日
案件回顾:
4月28日凌晨,广东省公安厅指挥江门、湛江两地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在湛江及珠海、佛山、惠州和广西南宁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打掉湛江廉江市以黄某存、黄某裕为首的特大涉黑恶犯罪团伙,共抓获团伙成员51名,现场缴获枪支2支,查获现金人民币620万元,冻结涉案资金约1.7亿元,扣押手机、电脑、银行卡、管制刀具、借据、房产证及合同一大批。
抓获犯罪嫌疑人。
去年以来,省公安厅陆续接到群众举报黄某存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即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并指定江门市公安机关异地立案侦查。经过近半年的缜密细致的侦查,最终查明该涉黑恶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相关违法犯罪事实。
经初查,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黄某存等人利用家族势力,从开设赌场起步,不断积累经济实力和社会人脉,先后网罗苏某辉、钟某光、高某波等吸毒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黑恶势力,通过暴力方式实现对当地货物运输、建材销售行业的非法垄断,并通过各种非法手段逐步插足当地酒店、担保、车辆检测、石材、货车运输等行业,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近年来,该团伙虽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企图披上合法外衣以逃避打击,终在28日凌晨悉数落网。
查获的涉案资金。
查获的涉案物品。
案件收网后,当地群众奔走相告,拍手称快,自发鸣放鞭炮庆祝,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行动初步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欢迎知情群众积极举报该团伙更多的犯罪线索。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侦破成功打响了广东公安全面开展“八大专项行动”的第一枪,有力响应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彰显广东公安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工作要求,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现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全力为建党100周年安保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向党和人民交出平安大考的满意答卷。
..来源:南方法治报、广东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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