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日21时11分许,河南省杞县驾驶人王某某驾驶牌号为豫PL3827/豫P6A00挂的重型半挂货车(装载15根工字钢,每根长12.1米、重2.2吨),沿练杭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浙江湖州段1公里加200米处时,追尾碰撞前方缓行的沪AFG7595号小客车、赣E3U095号小客车、鲁Q986GH/鲁Q9UF7挂号重型半挂货车、苏E3Y29M号小客车、苏EHJ216/皖KGE01挂号重型半挂货车等5辆车,共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之前报道:
今天(5月4日)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
2021年5月3日21时11分许,S13练杭高速1公里加200米附近(由南向北方向),发生一起6车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导致6人死亡、3人受伤,受伤人员均已送医院救治,事故现场已恢复畅通。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截至4日12时,3名伤员正在接受治疗,目前病情平稳。
经初步调查,豫PL3827/豫P6A00挂号货车上装载的15根工字钢未捆扎未固定,在追尾碰撞过程中因惯性作用冲破货车驾驶室,砸中前面的两辆小客车,导致货车驾驶人王某某及两辆小客车上5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对货车实际车主、挂靠运输企业及货物装载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情况开展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货运经营者和驾驶人要严格依法规范装载,加强货物装载情况的检查,确保货物牢固约束,防止货车行驶过程中货物脱落遗洒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安全,或遇突发情况时冲撞驾驶室、甩出车外,造成事故和伤亡。
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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