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及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家桂林人熟知的三甲医院因为重复收费问题被立案查处并罚款了!你有被这些医院重复收费的经历吗?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有关医疗价格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248465.98元;

2、处违法所得0.4倍罚款,即罚款899386.39元。

以上两项共计3147852.37元

行政处罚公示

桂林市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桂林市人民医院的有关医疗价格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桂林市人民医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681408.92元;

2、处违法所得0.4倍罚款,即罚款672563.57元。

以上两项共计2353972.49元

行政处罚公示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重复收费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的有关医疗价格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679887.48元;

2、处违法所得0.4倍罚款,即罚款671954.99元。

以上两项共计2351842.47元

行政处罚公示

桂林市中医医院重复收费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桂林市中医医院的有关医疗价格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桂林市中医医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70101.65元;

2、处违法所得0.4倍罚款,即罚款228040.66元。

以上两项共计798142.31元

行政处罚公示

医院本来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如此重复收费不符合道义,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希望这些医院尽快整改!希望类似的事件少点在桂林的医院里发生!

桂林人知道桂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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