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2018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9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情形中,会影响欧某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

A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B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D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考点】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退伙。郑某是普通合伙人之一,其不同意欧某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欧某不能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选项A正确;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但是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B正确;吴某之父不是合伙人,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的,不影响欧某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选项C不选;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不具有该资格的,其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