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华网

【财华社讯】港华燃气(01083.HK)公布,于2021年5月7日,卓裕(广东)(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港华投资(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第一份转让协议,据此,卓裕(广东)同意向港华投资出售第一项出售权益,代价为人民币4186万元;卓裕(广东)与湖州鼎昌订立第二份转让协议,据此,卓裕(广东)同意向湖州鼎昌出售第二项出售权益。

按独立基准而言,于第一项出售事项完成后,江苏金卓仍将继续为公司之附属公司,但若第一项出售事项及第二项出售事项皆完成后,江苏金卓将不再为公司之附属公司。

公司表示,集团母公司中华煤气一直专注于发展水务、分布式能源、光伏、储能、餐厨垃圾等环保项目,而以上业务预期将持续高速增长。同时,江苏金卓主要在江苏省及周边地区从事工程施工服务,该区域的燃气企业主要为中华煤气之附属公司。引入中华煤气集团的成员公司作为江苏金卓的股东将深化业务及区域的协同效应,亦加强江苏金卓的管理及增加未来业务扩展的机会。

据悉,第一项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清偿卓裕(广东)就江苏金卓80%权益应付而未支付的代价,以及集团一般营运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