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发布重要公示,公示显示,有28个项目被取消了本年度的申报资格

28个个项目中,有12项的取消原因为“2021年已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即在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同时,也申报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这种“操作”是明显的违反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要求中的第13条

申报要求的第13条是非常重要的一条,其第3款明确规定:

【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这意味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全国教育科学项目之间是“互斥”的,申报了其中一个就必须放弃其他项目申报资格,这是一条“硬杠杠”。

还有3项被撤销的原因是“后期资助在研究”,有6项的被撤销原因是“教育部人文社科在研项目网上未提交结项申请”,同样是违反了第13条,即还有教育部/国家社科/教育科学还没有正式完成结项,就申报了新的项目。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有未结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就不能申报新的项目,这也是一条“硬杠杠”。这里的时间节点很重要,因为每年的时间节点都会变化,但幅度不大,基本就这个日期前后几天。比如,2021年的时间节点是2021年4月9日,意味着只要在这个日期之前完成了结项,哪怕已经提交了合格的结题材料,还没收到结项证书,都可以申报新的项目。但被撤销的1个项目,其原因就是“教育部人文社科在研项目4月14日网上提交后被学校退回修改中”,即便相差几天,也不行。

有3项被取消的原因是“教育部人文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撤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规定,被撤项的项目取消负责人5年的申报资格。

有4项填报不符合要求,也被取消了本年度的申报资格。

具体名单如下

综合分析,对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而言,对于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是严格禁止的。其原因还是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如果一人同时申报了多个项目,必然无法保证每个项目的完成质量,同时也会出现一个成果多项目标注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基金项目开始要求研究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总而言之,在申报项目之前,一定要仔细的阅读申报指南,力求不要因为违凡申报规则而错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