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有网友爆料,南京某面包店垃圾桶内,出现了大量被丢弃的面包有的面包因为长度不足而丢弃,有的因为尺寸不合格被丢弃,还有的因为形状不好看被丢弃。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规定,销售的面包必须要是当天制作出来的。每天会有数量不等的面包被报废,平均下来,一天要报废几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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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认为,这家面包店的浪费现象太严重了,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日期到了还没有改正好的话,会被处以5千以上5万以下罚款。

被执法部门约谈后,当事人表示,以后会通过试吃之类的方式解决问题,会把没有销售完的面包,捐赠给有需要的个人或单位。

对于这个新闻,网友们吵翻了天,有网友认为,淘汰不合格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反而证明面包店很负责任,品控做得很好。捐给别人的话,别人吃出了问题,面包店需要承担责任,风险太大。还有网友认为,如果食物快过期了,将其扔掉倒没有什么,可是食物不好看就将其扔掉,确实有点浪费,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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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反食品浪费法》28条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市场监管局的决定,确实有法可依。

问题在于,《反食品浪费法》是一部非常年轻的法律,2021年4月29日才通过生效,和该法有关的司法解释尚没有出台,什么叫做浪费、浪费了多少会被罚钱,这些尚且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地方执法部门自由裁量,这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人对裁量结果有异议。

数据显示,在中国,每年有1000亿斤粮食被人们浪费掉了,这些粮食可以让3.5亿人吃一整年,能养活三个河南省。虽然现在我们国家的粮食产量在逐步增加,但还是会受到干旱、洪涝、蝗虫等因素的影响,粮食问题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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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文化正在逐步扭曲,有的人认为能吃多少不重要,关键是面子要足,菜越多越好。更有的网络大胃王们为了噱头和流量,假吃、催吐等行为,浪费了大量的食物,造成了不好的影响。部分孩子看多了这样的现象,会对过往的艰辛历史失去敬畏之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立法机构经过研讨,出台了《反食品浪费法》,倡导大家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多管齐下,能够打造良好的教育风气,也能够教育那些没有吃过苦的孩子们,让他们知道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有人认为,这样的规定,会加重食品行业从业者的负担,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权利。按照传统观点来看,消费者买了食物,就拥有了对食物的所有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食物,不喜欢吃、吃不完倒掉扔掉并无不妥,这也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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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表示,在部分国家,粮食属于准公共物品,所以是可以在法律上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规制的。在实践中,我们可以推广菜品试吃制度,或者是推出更多的“小碗菜”,既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能够避免因为口味不符带来的浪费问题。

目前,很多平原地区已经实现了机械化种植,但还有很多粮食是山区的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反对浪费粮食,也是在尊重他们的劳动和付出。法律本身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没有任何一部法典能超出时代范畴,做到绝对完美,我们不能过于心急,要等待相关司法解释落地,让《反食品浪费法》的意义真正被彰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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