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

读贵报5月6日评论《被困电梯求助无门,应急处置机制亟待完善》,痛心之余更该警醒。人命关天,电梯管理必须设好三道“防线”。

一是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汽车有强制保险,但当前对电梯保险却鲜有强制购买的规定,多是用鼓励和推广的字眼。此前,四川、内蒙古、河北等全国多省市已开始实施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都提到了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这应当成为一项制度,在全国强制推行。

二是像车检一样对电梯进行验审。车检有一套比较严格规范的验审系统,避免了隐患车辆驶上道路。电梯管理应当引入车检模式,规定对投入使用多少年限以上的电梯实行什么周期、程度的检查、管理,对达到限制年限的电梯应强制停用、报废,以免变成“定时炸弹”。

三是规范电梯维保竞价机制。电梯三分靠制造七分靠维保,而目前电梯的维保市场比较混乱,除了电梯厂商,有资质的维保公司都可以承接电梯维保业务,也就难免产生低价竞争的局面,直接后果就是维保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应当创新方法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使电梯的运行和维保均有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