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市民公约》《桦甸市市民守则》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市委十四届四十六次常委会议讨论,于2018年7月26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面向全市发布如下:
热爱祖国 建设家乡
遵纪守法 维护正义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 移风易俗
尊师重教 拥军优属
诚信友善 遵守公德
热心公益 团结互助
举止文明 礼貌待人
孝老爱亲 邻里和睦
爱岗敬业 勤俭持家
编辑:小筱
编审:谢郑阳
作者/来源:桦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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