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市民公约》《桦甸市市民守则》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市委十四届四十六次常委会议讨论,于2018年7月26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面向全市发布如下:

桦甸市市民公约

热爱祖国 建设家乡

遵纪守法 维护正义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 移风易俗

尊师重教 拥军优属

诚信友善 遵守公德

热心公益 团结互助

举止文明 礼貌待人

孝老爱亲 邻里和睦

爱岗敬业 勤俭持家

编辑:小筱

编审:谢郑阳

作者/来源:桦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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