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次男性被强奸竟是无罪以后

恭喜大家又发现了一处法律盲区:

单纯拐卖成年男性,是不犯罪的!

因为,目前的《刑法》中仅有拐卖妇女、儿童罪,其中的对象并不包括成年男性。

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但是,在拐卖成年男性的过程中,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

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强制猥亵罪、强迫劳动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

而这些罪行大部分都属于暴力犯罪的类型。

也就是说,这背后有一个残酷的逻辑:

如果拐卖者完全不使用暴力,

纯粹靠话术骗人,让被害人自愿的跟着走,且不出警,

就很难按照上面罗列的这些罪名来给拐卖者定罪。

这个其实并不难实现,比如:

忽悠老乡说有高薪工作机会,骗到偏僻的矿山、煤窑,卖给老板拿一笔钱就完成了,实例也不少见。

所以,在这方面,男性的利益并没有很好地被保护起来。

但是,不管拐卖的对象是男还是女、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有没有造成身体或者财产上的伤害。

单就“拐卖”这个行为就该被定罪。

就像有人把手伸进了你的口袋,哪怕口袋里什么都没有,大家还是觉得这个人是小偷,要把他扭送给警察一样的道理。

法律是早就制定好了的,可生活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所以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是正常的。

在此之前,每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