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张乱道(化名)与张建立(化名)系父子关系,张建立于2000年结婚后,就与张乱道两口子分家另过,双方立有分单一份。按照分单中的记载,张乱道在张建立婚前所盖新房一处分给张建立夫妇二人,家中的老房三间及宅院一处归张乱道夫妇二人所有和使用。分单签订之后,张建立夫妇即搬到新房生活和居住,并且在收入和支出等生活方面与张乱道夫妇各自独立。
2010年,张建立两口子带着孩子到距离老家上千里的内蒙古做生意,由于孩子也在张建立夫妻做生意的地方读书,张建立就卖掉老家分给他的那处房产,然后在内蒙那边买了房屋,因此,家中就剩下张乱道夫妇二人居住生活的三间旧房及宅院一处。
2020年,张乱道的妻子生大病住院,除去合作医疗报销的部分,仍需要自行承担120000元左右的住院费用。张乱道拿不出这笔钱,就和儿子张建立商量能否凑一部分,张建立以生意亏损,生活困难为由拒绝了张乱道的要求。无奈之下,张乱道与本村的当家侄子张建设(化名)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以80000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协议同时约定,允许张乱道夫妻二人居住到老死。
法院诉讼
协议签订之后,张乱道顺利的拿到钱给妻子看了病,并将买卖房屋情况告知了儿子张建立。张建立一听说父亲卖了老家的房屋和宅基地,立即表示反对,要求张乱道将80000元卖房款返还给张建设,收回买卖的房屋,并表示,这80000元钱自己来出。张乱道向张建设表达了返还购房款,买卖作废的意思之后,遭到张建设的强烈反对。张建立看到协商不成,就以自己的名义向县法院提起了诉讼,理由是,父亲出卖老家的房屋和宅基地未经自己同意,侵犯了自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确认买卖协议无效。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乱道和张建立在2000年分家析产,涉案房产分给张乱道夫妇所有,因此,张乱道夫妇对涉案房产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虽然协议系张乱道与张建设所签订,但经法院调查得知,张乱道的妻子是同意出卖涉案房屋的,因此,买卖协议应该视为张乱道夫妇共同进行处分。张建立称,父母的房屋自己作为子女当然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涉案房屋买卖行为与张建立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据此驳回了张建立的起诉。
法理分析
农村的宅基地,一般包括宅基地和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两部分,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宅基地的使用人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权。由于“房地一体”原则,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是不能分开单独存在的,因此,单独的宅基地是禁止进行买卖的,但法律并没有禁止宅基地上房屋的合法买卖,尤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在符合条件下的房屋买卖。由于“房地一体”原则,房屋买卖了,房屋占用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必然随着房屋一并转让(买卖)。
本案中,张乱道夫妇所处分的房屋及宅基地,并非与儿子张建立所共有,这个从双方的分单就能明确的作出结论。张乱道虽然与张建立系父子关系,但双方的多年来财产各自独立,因此,张建立认为父母的财产自己当然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如果涉案的房屋和宅基地系张乱道在张建立成年之后以家庭为单位所申请的宅基地,且双方没有进行分家析产,张建立的诉讼请求就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了,因此,千万不要认为由于父母和子女间的特殊关系,父母的财产子女就当然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结后语
张建立啊张建立,在你父亲和你商量为你母亲治病的费用时,如果你能拿出80000元给母亲治病,你的父母何必要卖掉家中的房屋?这真是:母亲治病不出钱,房屋买卖急红眼!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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