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所属地:安徽

问题内容:我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收入是否要交增值税?要交的话,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5-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5%。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