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下午,受害人白某微信收到了一条好友申请,该“好友”自称是五台县某局局长,需要给朋友转账,因在外出差不方便,希望可以把钱先转给白某,再由其代为转账。白某便将银行卡账号告知对方,后该“好友”称钱已打到白某账户,但白某查询后未发现相关钱款。对方称大额转账无法及时到账,为了尽快给朋友转账,希望白某先行垫付。白某便分两笔分别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18万元、42万元。白某于第二天中午向五台县某局局长询问转款情况,得知局长并未添加其微信。白某意识到被骗后报警。

案发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迅速分析研判锁定反诈嫌疑人,五台县公安局抓捕组于4月25日在山东省龙口市抓获刘某、刘某超、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全部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防范提醒:网络通讯过程中涉及汇款、转账的,必须当面或电话联系对方,确定真假。同时,在使用网络通讯工具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来源: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