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到宁洱县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对群众举报宁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家寿同志,宁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萍同志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当场予以澄清。

2021年1月,普洱市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宁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家寿同志,宁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萍同志的有关问题后,高度重视,由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同意,决定对举报反映杨家寿、范萍两位同志的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并予以澄清。

“我深刻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信任,这不仅是对我的鼓舞,更是鞭策。”澄清会上,杨家寿同志表示组织对干部严管厚爱、实事求是、还以清白的做法,不仅是对其个人的保护、鼓劲,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尽责、大胆干事创业的鞭策和鼓励。

“对我来说是极大的心理安慰!”澄清会后,范萍一身轻松,表示将重拾信心、轻装上阵,把组织的信任化为工作的动力,习惯被监督、适应被监督,坚持公正司法,为审判执行工作尽心尽职尽责。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澄清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既欢迎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实事求是地反映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但同时也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全面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会议、书面澄清等方式为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释放出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推荐观看

点击关注▼

©普洱广播电视台云上普洱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编辑:徐 茜

编审:陶余亮

监审:刘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