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赵某与顾某系房东和租住人关系。2020年4月2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顾某租住房屋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当时房屋中房东与房客都不在家,是邻居发现情况后拨打119和110电话。该次事故由于消防救援队及时到场扑救,故对财产没有造成很大损失。事后经消防部门勘查,火灾是由于室内电线老化引发的。事故发生后,赵某与顾某在协商补偿金额方面产生争议,赵某愿意补偿顾某物品损失贰仟元,但顾某要求补偿壹万元。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故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先后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及理由。顾某提出补偿全部物品损失约壹万元左右。赵某感到有些过高,其实际损失肯定没有这么多,就一些衣服、日常用品及一些家具,这些物品也不是新的,有的已经用了几年了,故赵某愿意补偿顾某经济损失贰仟元。顾某认为,本次事故是电线老化引起,是房东的责任,要添置新的物品需要较多钱,自己的要求在情理之中。

对于赵某,调解员向他分析本次事故造成顾某财物损失,虽然不是很贵重的物品,但如果重新购置,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贰仟元肯定是不够的。赵某表示愿意再增加壹仟伍佰元。赵某这边情况有了转机,但行不行还要同顾某沟通。

调解员了解到顾某在赵某家中已经租住了好几年,平时双方相处较好,也从来没有发生过不愉快,相互之间比较尊重。有这样的一层关系,调解员从法、情、理上进行分析引导。首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可能全部按新的物品价格计算补偿金额。其次,再说谁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故,在房东家住了这么多年,双方以往和睦相处,看在这份情面上,能否将补偿款金额降下来点。

经过几番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的劝解,这样几个一增一减,顾某表示接受赵某给予的补偿金叁仟伍佰元,至于其余损失不管多少由自己承担。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采取一对一方式车轮式调解,通过情理法融通的方式,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纠纷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赵某一次性补偿顾某人民币共计叁仟伍佰元整。

调解心得

火灾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灾害,往往造成重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涉及的当事人较多,而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往往因为举证困难、责任划分复杂等原因而给受害人维护自身的权益带来很大障碍。

调解开始,调解员暖心的话一度缓解了双方的情绪,但由于“要赔”和“愿赔”之间差距较大,调解陷入僵局。对此,调解员采取“分离调解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方式调解,用“法理衡量物损,情理换位赔偿”的调解思路分别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当事人就补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并当场履约。至此,这起因电线老化而引发火灾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撰稿人:陈未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