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有不少家长问到关于秋季转插班的问题

今天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各区的转插班细则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转插班?

如何报名?

香洲区转学插班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1.具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香洲区外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具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香洲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3.香洲区内公办学校间转学申请,自2020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受理。但已在香洲区公办学校就读,由城区学位高度紧张学校申请到有接收能力的城郊学校,可视情况办理(此类情况须携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须用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并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全流程。报名后,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

三、招生流程

四、学位安排说明

学位安排顺序按第二条“申报条件”所述的1—3项顺序依次安排。

(一)学校学位已满年级或新学校未设年级,如家长不接受学位调配安排的,将不受理其转学申请。

(二)目前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因年级学位无法安排全部申请学生时,按照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优先和学生最近一次入户时间先后等规则安排;

无法在本学区学校安排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五、入学材料(现场资料核对时提交)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

(二)需提交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已在5月22日—24日到学校提交了材料的家庭无须再提交)。

(三)未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还须提交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公章的在读证明(非中文证明还需附中文译文公证书)。

斗门区转学插班

斗门区转学插班将于7月初启动

中间年级转学插班工作将于7月初启动,届时会在本号文章或斗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家长们也可以直接咨询拟转入学校。

金湾区转学插班

一、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一)金湾区户籍学生: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已在金湾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房产所在的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且房户一致的学生。

(二)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8日上午9:00至5月31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招生流程

四、现场审核材料

到学校现场资料核对时提交如下资料: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见附件6)

(二)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生材料(见附件2)

(三)金湾区政策性照顾生材料(见附件3)

(四)需提交特殊材料(见附件4)

(五)未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还须提交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在读证明(非中文证明还须附中文公证书)。

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提交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交A4规格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学位安排说明

(一)统筹安排学位。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如学区所在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二)插班生学位安排顺序参考本细则第二部分第五点。

(三)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08〕29号),以下情况不予转学

1.已有金湾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区内户籍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

六、其他事项

航空新城小学(新校区)今年秋季增设二、三、四年级各1个班。如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超过30人(含),则开设班级;如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30人,则不开设班级。

高新区转学插班

一、招生对象

具有高新区户籍在高新区外学校就读或在高新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申请入读高新区属公办学校,经高新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不接受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区内转学申请。

二、报名时间

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三、学位安排

符合转插班条件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同一学区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的顺序安排学位;

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出现报读人数超过可能提供的学位数时,按照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学位,额满即止。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四、报名流程

五、资料提交

被录取的插班学生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下列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即2021年5月31日前为准。

(2)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及原就读学校标识码。

上述材料于8月25日—8月26日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到拟录取学校,由拟录取学校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上交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并且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横琴新区转学插班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秋季横琴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第一类至第三类学生非初始年级学生。

二、学位安排

根据各校可插班空余学位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位顺序统筹安排。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5月8日至5月31日期间,填写中小学插班生基本资料进行预报名,并到区社会事业局招生服务窗口(地址:横琴镇政府A106)提交纸质材料报名

各区都存在学位紧张情况

对于转学插班有疑问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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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将为家长们详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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