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宁化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专项整治活动,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整治内容

(1)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检察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从中牟利;

(4)检察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5)检察官离任后,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6)检察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7)检察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598-8718273;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邮箱:78458604@qq.com;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南大街366号宁化县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365400

•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诚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提供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