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几个行业新闻,一是铂德电子烟搞联名,央广网发文批判:这是对年轻人健康的不负责;二是玩不下去的电子烟创业者,跑去卖酒了。从这里可以看出,电子烟确实不好玩,有实力的花钱想搞点新花样,想在大众面前走一波,但是树大招风,立马被喝止。没有实力的,或者精力和金钱花光了的,只能二次创业,另辟蹊径。我们总结出一个结论:电子烟的风险很大,想高举高打,一炮而红已经不可能了。想玩下去,只能好好沉淀,稳扎稳打。搞流量可以,但不可过大,过广。在圈内搞一搞是可以,不宜过于延伸到圈外,毕竟外部年轻人很多,容易贻人口实,稍有不慎便成为众矢之的。

其实关于电子烟的有害无害,已经探讨了无数次。说它有害,它毕竟是烟,是不宜广而告之,全社会推广的东西。而且里面的成分有丙二醇,丙三醇,食用香精,尼古丁,这些物质在临床上迄今为止没有完整的样品显示:对人体无害。再加上一些无良工厂,生产一些本身成份有问题的产品。使得电子烟的不良风评雪上加霜。

请看下面的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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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正规厂家生产的烟油,成分及内含物是比较明确的,并且通过了实验室的检测。相比杂牌军,正规厂商出品的产品要安全许多。

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曝光9名大学生因吸食电子烟入院。吃瓜群众只知道电子烟危害很大,却不知道最关键的是吸的什么,即烟油是什么成分。实际上,下面这类产品是开放式的结构,可以注入不同烟油,那些大学生用这样的设备吸食了含有大麻的烟油,才导致了危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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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不是说电子烟好,而是想表达要客观地去看待电子烟。

对青少年来说,烟酒都不好,都不适合大张旗鼓地去包装好的一面。作为品牌方,应当以社会责任感为根本,不要过度标榜产品的时尚、减害属性,做好产品,适度推广。

一个行业的产生及发展一定是迎合到了特定的需求,是满足了一部分人,一个群体的渴望。

电子烟行业发展至今,在全球发展迅速。2020年全球电子烟行业的市场销售额仍持续上升,达到424亿美元,同比增长15.6%。虽然各国陆续出台对电子烟的监管政策,但电子烟行业发展热情不减。

2013年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为5.5亿元,2020年市场规模增至83.8亿元,八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72.5%,预计2021年有望超过100亿元。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宣布禁止在互联网上销售电子烟。

今年3月22日,工信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拟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内多家主流财经媒体报道了工信部提出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的相关内容,并且多家主流媒体提出了一些客观的看法。

新京报称对电子烟行业的监管,要考虑到不同产品间的特性,宜采用精细化的监管规则,而非“一刀切”。

客观而言,为促进电子烟产业规范化发展,维护公众健康,必要的监管确实不可缺席。不过,也必须提醒的是,在将电子烟纳入法治化监管轨道的同时,也需要尽量避免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重回计划经济的“老路”。但如果电子烟参照烟草监管,是否意味着电子烟企业每年的产能也要由计划管理?目前,电子烟产业多是民营企业,如果强行将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纳入有关部门的计划范畴,与公司法显然存在抵触。这也会触及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底线。另外,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如果对电子烟也采取同等的监管办法,必将限制电子烟的自由生产与流通,使行业企业遭受重挫。一款电子产品的流通今后还需要层层审批。这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本意,甚至会因为寻求地方权力机构的通融,而滋生寻租、腐败的空间。从全球市场看,电子烟行业已经形成“中国制造,欧美消费”的产业格局,而且已形成比较充分的竞争格局;将电子烟行业纳入监管,也需充分考虑到这一新兴行业的市场格局、发展前景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外贸、创汇等效益的影响。

行业内尊一品、麦克韦尔、合元等以OEM/ODM为主的企业也纷纷表示,欢迎监管,愿意共同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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