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雯雯

一些案件的重新审判,让人们回忆起曾经的那份辉煌。4月下旬,某法院对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案重审后作出了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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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中国照明界的“枭雄”就这样沦为“阶下囚”,因为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最终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在长达6年的羁押后,吴长江终于迎来了“定音”。曾经的辉煌已经无人记得,只记得将有10年的“牢狱之灾”等着他。

不过在其被“绳之以法”之后,依旧有网友开玩笑似的问出了自己的疑惑:自己用自己创办公司的钱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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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位“大学生”,最终落得这般田地?时间还得倒回至1988年,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身上。

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的吴长江,成功获得了一份“铁饭碗”工作。但因为小时候“穷怕”了,即便再稳定的工作,在其看来可能都没赚钱的工作更有吸引力。

而什么工作最赚钱,说到底自然还是自己当老板。于是机缘巧合之下,吴长江第一次尝试了创业,并“狂赚”20万。

不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他的公司被一位来自中国香港的老板相中了。于是首次创业,划上句号。一心还是想自己做老板的吴长江,就这样迎来了人生的最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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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自己的两位同学,在1988年一同创办了雷士照明。他个人出资45万,杜刚和胡永红则一共出资55万元。

常言道: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当企业赚钱越赚越多的时候,这一句“老人言”就真的得到了验证。

靠着吴长江,雷士照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2005年的时候,销售额就已经超过7亿元。而雷士照明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国照明“龙头”,吴长江也顺理成章地成为该行业的杰出人物“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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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起创业的两位同学,某种程度上就是靠着吴长江的努力,“躺着赚钱”。再加上当初为了让同学跟着自己不受苦,吴长江甚至将自己的部分股权分给了这两位同学。

几乎三等分的股权,彼此之间是平衡了。但是要知道两位同学加起来,股份可比自己多多了。就这样当两人联手的时候,吴长江被好朋友联手,“踢出”雷士照明了……

也正是这一次的“心灰意冷”,让吴长江陷入了更深的“陷阱”。而最终的结局,不只是被“踢出局”那么简单。十年的“牢狱之灾”是我们有目共睹的,而这也是其后来被资本“套牢”的真实写照罢了。

本以为引进了资本,让雷士照明能够重放光彩。最终却沦为别人的“工具”,再度被“踢出局”。尤其是后来和王冬雷的合作,更是让他彻底和雷士照明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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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因为个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为了钱,吴长江挪用资金。真相曝光后,2014年年底被有关部门拘留。

的确是用自己创办的公司的钱,但这钱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还有股东的。既然如此,自然也就涉嫌挪用资金,也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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