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

6000多个的粤B车牌指标

都要被公司分去一小部分

虽然数量不多

但毕竟也是获得车牌的一个途径

不少人也会想知道

单位要如何参加车牌摇号和竞价呢?

今天小编就专门和大家说说

单位参与摇号和竞价

一样是要先获得申请编码的

获取条件和流程如下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

图源:摄图网(500390777)

(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三)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图源:摄图网(500963199)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前款规定的企业缴纳税款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总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

(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纳税额已在上一年度计入税款总额用于获取申请编码的,不得在本年度计入税款总额。

图源:摄图网(501321558)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1亿5000万元以下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得3个申请编码。

(三)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

图源:摄图网(501418873)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依法纳税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申请编码数量。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可通过线下和网上两个方式进行办理。一、网上办理流程第一步:登录网址

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xqctk.jtys.sz.gov.cn

二、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

办理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服务窗口5-40号

办公电话:0755-8812715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图源:摄图网(500468152)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审批人员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及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6、送达:取得指标的单位,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图源:摄图网(500496552)

获得有效的申请编码后

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

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

若中签,打印或领取增量指标证明文件

如未中签,在编码有效期内转入次月配置

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

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

凭有效编码直接配置即可

申请参与竞价的

凭有效编码即可参与竞价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

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单位需要继续申请增量指标的

应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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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摄图网,已获授权

信息来源 |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广东政务服务网

编辑 | 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