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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金店抢夺案,以犯抢夺罪判处被告人伍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男子闹市抢夺金链获刑!竟称想靠坐牢来戒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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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闹市抢夺金链获刑!竟称想靠坐牢来戒赌?

伍某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藤县公安局供图)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22日21时许,伍某走进广西藤县藤州镇河东广场旁的珠宝店内,假装要购买黄金手链,当珠宝店内的工作人员从柜台里拿出2条黄金手链给其挑选时,其趁店员不备之际,夺取其中一条黄金手链后逃离现场,随后打车往平南方向逃跑。2021年1月23日17时许,公安民警在广西桂平市将伍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查出其抢走的黄金手链。经鉴定,伍某抢夺的黄金手链价值人民币31593元。另查明,伍某有两次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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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伍某身上搜出其抢夺的黄金手链(藤县公安局供图)

庭审中,伍某称其原本打算到藤县做生意,但却深陷赌博“杀猪盘”,将带来的十多万元现金输得干干净净。走投无路之下,一时头脑发热,想通过抢夺吃几年“牢饭”冷静一下来戒赌,其在拿走金链的时候还对销售员说“我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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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应予依法惩处。伍某抢夺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1593元,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幅内量刑。伍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伍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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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情,藤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