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期,我局经侦大队收到了我市多家企业送来的锦旗,企业纷纷对经侦大队及时破获企业内部员工职务犯罪案件,为企业铲除内部“蛀虫”,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近年来,常熟公安经侦大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思路,积极开展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打击和防范工作,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仅2020年以来,大队破获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为企业挽回损失328万元。

正值“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常熟公安经侦大队特别梳理了常见的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类型和相应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知多少

广大企业看过来

(一)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典型案例:利用职权订立合同 套取租金占为己有

杜某是我市某服饰公司的地区负责人,因经营需要在当地租赁店铺开展业务,他与店铺出租人私下通商后,向公司虚报租金价格,以此套取差额部分归为己有。杜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典型案例:出纳深信放贷致富 挪用资金数百万

唐某为某公司的出纳会计,2018年起,她利用掌管公司现金的便利,私下多次挪用公司货款,一方面把钱借给放贷人员来谋取私利,另一方面把钱借给男友做投资。至案发时,唐某挪用资金累计高达400余万元。唐某构成挪用资金罪。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典型案例:高管财迷心窍 多次索贿中饱私囊

某公司向房东王某租赁了几家门店用于生产经营,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具体负责租赁洽谈工作。在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张某以压低租金或不再续租为由要挟王某,向其索要好处费,王某迫不得已先后给予张某累计十几万的好处费。张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防范建议:

要规范业务流程和财务制度,款项收支应指定专用账户,减少现金结算,定期核对资金实际情况。

对内部员工,特别是财务、销售、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及公司管理人员要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员工权力寻租空间。

(以上案例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常熟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