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6日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已经启动。该项工作旨在大力挖掘保护乡村中的红色文化遗存,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引导红色文化特色村科学规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打造齐鲁样板,系统化、规范化做好乡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符合下列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可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创建申请:拥有红色文化遗存;具备红色文化宣传展示空间;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依托红色文化遗存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取得成绩;近三年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文物安全等突发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及运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评定的“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进行跟踪监测,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依据《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评定细则》检查其保护和管理、运营状况。检查结果达不到《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评定细则》规定分值的,对其出示黄牌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取消其认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单位鼓励、支持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的培育创建工作,将其纳入省文化和旅游宣传平台进行重点推介,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对于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责编: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