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立方·围炉夜话/015期
受访中国律所的平均小时费率为2909元人民币。不同律所的小时计费标准差距较大,律所内不同年资的律师收费亦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初级律师的小时费率最低为1200元,较资深的合伙人小时费率最高则可达到一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小时计费并非市场上的主流收费模式,受访律所亦采用其他多样的计费安排。绝大多数律所采用小时计费模式的法律业务占比不超过50%。
而相较于国内客户,国外客户对于小时计费的接受度更高。中联律师事务所驻上海的主任周波说:“国外客户按小时收费的比例在70%至80%,国内客户按小时收费的比例在20%至30%”......
——背景阐述
本期话题
近日商法CBLJ发出了一篇《最新中国律所费率调查发布:平均2909元/小时!》的文章引发圈内圈外人士不少争议,很多律师调侃道:又被“平均”了?!每每这种费率调研类文章发布、或律师收费引发客诉的新闻都会引起热议,你觉得主要问题是出在哪里?长远来看,你认为法律服务行业的收费,可能做到公平、透明,并且令人信服吗?
考虑到这个话题对于法律人或许有更深的思考,特此筛选整理了7个回答于本文,以求给到读者朋友们更多维度的见解。
以下排序以提交反馈先后顺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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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对于这样的数字,我想更像是一剂强针剂。
——牛坤
牛坤律师
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庭立方入驻团队
是的,每每涉及到某个行业收入水平的文章总会引发热议,犹如近期明星郑爽被爆片酬可能高达到日薪208万一样。
相信包括律师在内的大多数普通群众看到娱乐圈这样的瓜,还是会猛吸一口气,老天,简直是小看了影视圈的吸金能力。
那么看到律师平均每小时赚2909元,我估计普通大众也会觉得,妈妈呀,原来律师能赚这么多?非常汗颜,这里面也包括我,掐指一算,我确实结结实实地拖了其他同行的后腿!
颤抖着翻看了文章全文后,终于得到了一丢丢的安慰,原来以上“中国律所”均来自于交易更为活跃的北京、上海和广州。还好,作为云南大理的律师,还没有资格拖后腿……然而心理还是有一些酸楚,跟一线大城市相比,我们作为五六线城市的律师,确实显得好廉价。
所以对于这样的数字,我想更像是一剂强针剂吧,当我们有足够的信心说,我们的专业素养与能力与一线城市的律师相差无几,那么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要求我们的收入“不再拖后腿”。为了律师这个职业整体的体面与尊严,作为西南边疆地区的律师,实在任重而道远。
02.
这个调研结果看看就好。
——候建林
候建林律师
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中银正道刑事辩护团队 知识管理负责人
庭立方·法律专栏 入驻作者
关于这个话题我主要谈及两点:
第一点是小时计费收费方式,第二点是小时费率。
说到小时计费收费方式,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对于国内大众来说,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委托,其目的在于解决某项矛盾或纠纷,我不关注你为了解决这个事情花费多少时间,我要你给我解决这个事情,所以在付费的时候,也是对事不对“时”。
计时收费的方式,不符合当事人的一贯认知,对于当事人来说,他可能觉得“如果这个事情拖个几年,那我的钱还不够律师费”。所以在现阶段,这种收费方式很难被大多数人接受(单独咨询除外)。
关于律师费率 “平均2909元/小时”,我是觉得有被冒犯到,我肯定拖后腿了。如果按照平均2909元/小时,理论上我的收入应该是2909元/小时*176小时=511984(每天8小时,每月22天),实际上年收入50万以上的律师占比相对较少。
不管在哪个行业,收入高的都是一小撮人, 这就是著名的二八定律,百分之八十的资源被百分之二十的人掌握,律师行业也不例外,所以这个调研结果看看就好。
03.
法律服务行业的收费会越来越公平、透明。
——吴卫兵
吴卫兵律师
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政协兴化市十二届、十三届 政协委员
庭立方学员
本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平均小时费率和律师的小时费率有以下想法看法: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按时计费非主流,一般停留在书面和口头上,真正用于客户身上的少之又少。商法发出的律所文章没有说服力,广大的中小城市的特别是县城律所和律师没有纳入统计分析之列,县域律师几无按小时收费之说,中国有着庞大的县域律所和县域律所,没有县域律所和县域律所统计分析,文章得出的律师费率就没有可信度,也就失去了根基。
个人认为,从长远角度来讲,社会的各项制度、规定、规则日益透明,法律服务行业的收费会越来越公平、透明。
04.
律师服务收费制度的改革正是诉讼制度合理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
——阳晓冬
阳晓冬律师
湖南金凯华律所
进攻型刑事辩护团队
西南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庭立方·法律专栏 入驻作者
律师服务小时计费的“平均费率”实际上是个假命题。
简单谈几点个人看法:
第一,谈清楚上述问题必须先要全面介绍律师收费的主要模式: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以及《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第三条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期间收费、风险收费等方式。”
第二,律师提供的法律专业技术服务的自身特点决定收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律师收费的依据以及参考的主要因素,除开政府指导定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无需商讨之外,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从上可以看出,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单单包含了律师的技能,而且包含了律师的学识、能力、智慧。即使是一个很小的法律事务,不同的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水准也是不一样的。律师行业至今也没有一个行业内、社会上认可的、可以客观地界定律师执业水平的标准与机制。现实中,律师都有一个执业证,别说很少有人去看律师的证件,即使看了,业外人也很难看出执业年限,至于执业的水平层级,更无从考评,无从体现。
虽然物价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都有制定的收费标准,但是只有极少数法律事务(主要与社会公益、弱势群体有关)是政府指导价,其余都是市场定价。
为什么实行市场定价?用列宁的话来说,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律师服务小时计费的“平均费率”实际上是个假命题。
依据《律师法》,律师是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把这个“服务”的概念摆在首要地位,就是能够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技术服务为客户去解决问题,常识常情常理也告诉我们,每一起成功的案件都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在建立充分信任的基础上为解决问题双向奔赴一起努力的结果。
既然不管是律师还是当事人,在一个案件中都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努力,依照一种刻板的、没有激励的所谓小时收费标准来强行“标准化”律师的专业服务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所谓“小时收费”标准或者排行榜可能更多的是榜上有名者的宣传造势罢了。
以笔者亲身办案实际为例,我们办理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可能还要聘请一些专家辅助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参与案件辩护进行辅助工作,如果刻板依照单纯的“小时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只能把专业的律师服务做进死胡同。
实际上,只要能够提供专业服务让客户看到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希望,律师的收费采取何种模式不是真问题,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才是真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也必须还是回到那句老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结语
马克斯.韦伯早曾指出:只有在诉讼制度合理化达到较高程度之后,律师才能专心致志地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进行出庭准备、证明和推理以及有说服力的辩护等技术性服务。
在笔者看来,律师服务收费制度的改革正是诉讼制度合理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律师服务收费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不是说将法律服务完全等同于第三产业的一种业务类型(完全由交易双方讨价还价、允许卖方进行广告推广),而是使专业律师提供的独特性、创造性技术服务能够获得合理报酬,并逐步引导全体律师专心致志地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进行出庭准备、证明和推理以及有说服力的辩护等技术性服务,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
对此,可以参照我的文章《论刑事案件律师服务收费的风险代理——由湘发改价【2019】363号文说开去》。
05.
顶端的律师吃撑了肚子,底层的律师还在艰难求生。
—— 高佩洁
高佩洁律师
庭立方·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
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公众号「Peggy佩思」主理人
律师行业属于典型的金字塔型收入行业,之所以律师同行们总是在费率调研类文章发布后发出“又被平均”的调侃,根源在于底层律师与金字塔尖律师的收入差距悬殊。
20%的顶尖律师拿着律师行业80%的收入,剩下80%的律师只能抢夺着区区20%的收入,也难怪发出“又被平均”的吐槽。
律师行业是个需要丰富社会阅历和广泛社会关系的职业,特别是依靠人际关系和资源来创造案源,案源才是律师的生命线,业务水平再高,专业性再强,没有案源,律师连基本的生存都很难。初入行律师往往因资历不足、案源少而收入并不高;相反,业内有名气或从业时间长的大咖律师则因其经验丰富、社交圈广、资源多而拥有较多的案源,有选择权的律师其代理费当然较高。所以,律师行业的收入差距悬殊比其他行业都更加明显。
顶端的律师吃撑了肚子,底层的律师还在艰难求生,于是底层的律师开始参差不齐。
迫于生存压力,低价竞争开始出现;迫于案源压力,把当事人奉若上帝的律师开始出现;迫于市场压力,虚假承诺、搞钱诈骗的律师开始出现......当律师队伍如此良莠不齐,律师收入乱象不可避免地横生。当一个律师生存都成问题的情况下,和他谈行业形象、谈律师长远发展、谈律师收费公平透明、谈法律服务取信于民......似乎显得吃力不讨好。
06.
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规范措施,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引导,将找律师服务行业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令客户满意。
——李伟
李伟律师
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刑事部 副主任
庭立方入驻律师
关于我国法律服务收费的问题,一直争议不少。
律师认为,律师收费受各种规则限制,收不起费用。客户认为,律师收费太高了,打不起官司。有些当事人花了高价钱,却发现律师不专业、不负责,而大部分律师,却因为不懂营销的问题,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
核心矛盾在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对于当事人而言,它无法分辨一个律师是否专业,不知道律师到底值多少钱。对于很多律师而言,忙于办案,钻研学术,不会谈案,不能将自己的法律服务产品找到合适的对价。其实这是双输。
现有的找律师模式大部分是熟人介绍,这种方式其实弊端非常多。所谓的熟人也没法分辨律师是否对这类事务是否专业,价格是否公允。
其实专业事情应当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既然找律师是个专业活,那为什么不交给专业的中介机构去为当事人遴选与客户需求相匹配的律师呢。
这类机构了解律师服务价值,了解具体律师专业方向,客户可以将其需求告知专业的中介机构,中介通过科学的遴选程序为其匹配律师。
如何将这种中介机构正规化,专业化,市场化则是另一个话题,目前很多网络平台、包括支付宝小程序都有找律师服务,但是这与正式的找律师服务机构差距甚远。从现有市面来看,庭立方平台为客户找刑事律师做的比较规范,获得当事人和律师的相互认可,市场占有率比较高。这块业务对于市场而言是块蓝海。
同时,也亟需相关部门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规范措施,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引导,将找律师服务行业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令客户满意。
07.
与其追求费率提升,不如死磕业务精进。
——吴懿儒
吴懿儒律师
福建世礼(泉州)律师事务所
公众号「律茶一杯」主理人
庭立方学员
费率“被平均”的背后,是律所和律师悬殊的收费。悬殊收费的背后,是律所和律师大相径庭的背景。
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大律所和小律所,法治环境迥异、律所运营成本悬殊、客户给付能力有差、律师主导程度不同,所以费率焦虑大可不必。
就好比时尚圈几年前流行的“A4腰”标杆,应该说,有A4腰的女生一般是瘦的,但是瘦的女生不一定有A4腰。同理,费率高的律师一般专业度高,但是专业度高的律师可不一定能有高费率呢。
与其追求费率提升,不如死磕业务精进。
律师行业进阶渠道相对公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执业的“天花板”是自己决定的。律师核心竞争力是业务、最大的成本是时间,把最大的成本狠狠砸在业务能力上,把业务做强了,律师自然能从工作中体会到职业尊荣感和成就感、获得丰富的回报、得到社会的尊重,是不是费率高,有那么重要么?
费率,或能作为律师业务能力的参考指标之一,但不应成为律师的专业度量标尺。
栏目发起人丨老斑鸠
选题、编辑、排版丨岛岛
校对丨deer、联合发起团队
审核丨橙子、老斑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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