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看你们当初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里对装修这块是如何约定的了,如果里面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按照当初的约定来执行就可以了。如果当时没有约定,那么可能就比较麻烦了。
首先我们来说合同中已有约定的情况。
这个无非就是两个方面:
其一、对于装修费用约定由租户自行承担。
当初租房的时候已经在合同里写明了租户装修的费用自行承担,那么房主可能没有义务赔偿他所谓的装修费了。
这样的情况,不管放到哪里房主都是有理的,租户如果以此赖在商铺不走,那么房主直接报警好了。
其二、装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的。
如果当初租赁合同里约定的是由房主来承担装修的费用,那么现在租户要求房主赔偿装修费也就合情合理了。
你当然既然已经答应要承担这部分费用了,现在不出钱,租户肯定不干,赖在房子里不走也就是为了要钱不得已而为之。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合同中没有约定装修费的情况
这个其实比较麻烦,因为当初没有约定这个费用到底谁出,那么双方肯定谁都不愿意出。如果双方协商不出个满意的结果,那么也就只能诉诸于法律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1)若承租人装修经过房东同意且装修装饰物未形成附和,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若承租人装修经过房东同意,但装修装饰物已经形成附和,则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果当初承租人装修时未经房东的同意,那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是说租户要求房主就得赔偿,关键得看具体情况。
就像前面说的,如果当初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那也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租户赖在商铺里不走肯定是不对的,这种事情双方能协商解决更好,如果解决不来还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租户如果用耍赖的方式就是不肯搬走,那么房主也不是无计可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租户是应该第一时间搬走的。
合同到期,说明双方的租赁关系已经自然解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这时,房屋已经和承租人没有关系了,当然应该第一时间搬出去,把房子还给房主了。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户赖着不走的行为属于拒绝履行返还义务,房主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租户要求他立即腾房的。而且房主还可以要求租户赔偿租赁期满之后占用商铺期间造成的损失。
结语:
租户要求赔偿装修费用,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在这个商铺装修方面投入了很大的资金,直接搬走他觉得心疼。
这种情况,还是建议房主和租户好好沟通一下,最好是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这件事情。大家都是文明人,应该不至于故意为难人。
当然,如果租户怎么说也说不通,就是不肯搬,房主寻求法律帮助也是最后的办法。直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来依法判令对方腾出房屋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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