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接“地气” 让群众看得懂

近日,我省出台《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我省提出,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政策专员提供“一号答”

  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我省提出,紧扣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加强解读回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归集整理公开本地区历史规划(计划)。

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制度,由各级政府部门确定工作人员担任政策专员,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号答”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统筹12345热线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领导信箱和实体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我省提出,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公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以“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为基础,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未采纳的意见应说明理由。

我省将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

同时,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服务专区”线上专栏建设,强化同乘疫情查询、口罩服务、心理热线等疫情服务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

我省提出,紧扣强基础抓基层,突出标准引领。在2021年8月底前,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

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建设活动,选择100个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试点。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制订本系统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建设省级政务公开专区。各地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坚持“专区姓专,高效便民”的原则,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和服务,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等常规服务外,可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

我省提出,紧扣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制度规范。在2021年9月底前,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完善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在2021年10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市分建、互联互通”的要求,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信息资源库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和应用能力支撑。

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建设管理,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参加主管部门以外单位举办的评比排名活动,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等活动。(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