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5月18日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康美药业相关审计工作中,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具体看,处分信息称,一是2016年和2017年年报审计期间,未对康美药业的业务管理系统实施相应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对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均存在缺陷,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其中,杨文蔚、张静璃为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创升为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的项目经理;杨文蔚、刘清为康美药业2018年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正中珠江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暂停业务期间,正中珠江出具的合同签订日期、中标日期或文件落款日期在暂停业务期间的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备案文件;对杨文蔚、张静璃、苏创升予以严重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2年;对刘清予以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