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他坐在办公室,正在一堆杂事中周旋。
忽然接到电话。
“晚上来吃饭吧。”
他正要拒绝。作为一个科长,上有上的命令,下有下的安排,几乎无法脱身。
“算了吧,我一堆的事。”
“南回来了。”
对方沉默半晌,到底还是说了。
他愣在那里。
像忽然有风雪袭来,将他冻住。也像忽然失智,听不懂汉语,听不见人声,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来消化这四个音节。
“南-回-来-了......”
上声,上声,上声,轻声。
四个声调,平平无奇,却有如惊雷,震得他不知所措。
整个午后,他都在恍惚中度过。
20年过去了。
20年,茫茫人生,有如荒野。
荒野上,风来风往。
无人知道有座碑,念着一个未亡人。
那一年,南调到小城。
成为他的同事。
办公室一共4个人。
他最年轻。但为人活络,迎来送往,八面迎客,被极其看中的。
她大学毕业。
一身书生气。
端起酒杯时,连婉拒都不会。满脸胀红,站在那里,不喝,也不放。
话又说不出。
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站起来,说:“领导,程南刚来,不太懂规矩,我替她喝了吧。”将她的白酒接过去,一饮而尽。
“小牧可以啊,还懂得英雄救美了......”哄笑声,总算化解了尴尬。
这次的解围,令他们熟了。
南说,你那时像个英雄。
她送了他一大串香蕉,当成谢礼。虽然年轻,心存感恩,回馈他人,还是知道的。
没想到,成了礼尚往来的开始。
他回了她一箱牛奶。
她不好意思,又送了两个罐头。
他买了一袋苹果。
再之后,杨梅熟了,桃子甜了,橘子红了......都有一份新鲜欲滴的,默默摆在她桌上。
这样的开端与善意有关,与暧昧无染。清清白白的往来,谁也没觉察出异样。
但一个月以后,有点不对劲了。
只要她上班,他连早餐都从食堂买好。怕有油,还用牛皮纸垫了一下,搁在她桌上。
老油条炸至酥黄;
豆浆加了糖;
烧饼里面有干酸菜,特别香;
大肉包子一口下去,浓香满嘴......
有时是一碗牛肉粉,微辣,上面铺着木耳炒肉,还趴着一个虎皮蛋,沟壑密布的黄皮,一咬开,舌尖激爽,味蕾顿时直入云霄。
都是她最爱的味儿。
嘴里的味儿是对的,心里的味儿却不对起来。
“糟了,还不清了。”
她在心里惊呼。
事情好像已由“不想欠人情”,变成了“我想有关系”。
由“还礼”,变成了“示好”。
其他人也觉出了异样。
有时要给一个文件,会让他们互相代交。
“李牧,你帮我把这个给小南。”
周末的时候,她回老家,竟又见到他。
他坐在隔壁院子里,和大伯聊天。看见时,彼此有一瞬间的愕然。心突兀地跳。
之后在小路上走了走。
他说:“没想到你住这里。”
“也没想到你是大伯的学生。”
他讷讷了一下,说,“没想到好多事......”
其实都是些闲话。
但因为动了心思,寡淡的言行,也不自觉反复深究。像回甘无限的食物。
生活从此变得很蹊跷。
上班变成冒险,因为办公室有那个人;
看书的时候,有人在字里行间;
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时,有个影子在心尖,在背后。
他们不再孤独。
只是怅惘。
仿佛不知不觉间,自己变成了一颗行星。围绕某个点,不动声色地运行。
一转眼,小城进入冬天。
她骑着自行车,一个人去办事。天色近晚,暮色急剧变幻,风愈加地紧。
路上有人惊呼:“下雪了。”
一抬头,雪片大朵大朵地飞。
办完事返回时,雪意渐浓,人迹稀少。
路灯穿不透厚重的雪花,视野一片朦胧,一不小心,她的自行车打滑,连人带车,撞到了旁边护栏上。
周围冷寂无人。
剧痛袭来的时候,她坐在雪地中,呲牙咧嘴地哭。
很久以后,终于缓了些,站起来,找了个电话亭,插入IC卡,给一个女同事打电话,让她来接她。
10分钟后,他来了。
一路狂奔。
那么大的风雪,那么冷的天,他却像刚出锅的馒头,整个人冒着热气,蒸腾着,汗水直流。
看到她,声音都哑了。
“怎么会这样......”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蹲下来,二话不说,替她拂去满头白雪,将自己的帽子、围巾取下来,替她一丝不苟地围好。
然后把车扶正,撑好,把她抱起来,放在后座,一步步推着车,穿过莽莽雪幕,送她回家。
半城风。
半城雪。
半城灯。
像一个八音盒,将他们含着,定格成温柔的琥珀。
寂静的夜里,他的脚踩在雪地上,咔嚓,咔嚓,比世间最美的乐章都动人。
她看着那一串弯曲的、深浅不一的脚印,只想这条路永无尽头,这一刻能长些,再延长些。
延长至风雪深处。
至时间的末端......
当天晚上,她感冒了。人像一只漏了气的皮袋子,连骨头都是虚的。脚也肿得惊人。
人一病,脆弱感倍增。
对他人善意,就格外上心。
然后,他的雪中送炭,更显得恰逢其时。
他请了假,一直守着她。
整个白天,她昏昏沉沉地睡着,什么也没吃。到了夜里,精神好了些,说想吃西瓜。
时值深冬,又是半夜,小城万籁俱寂,路灯也熄了。
一地积雪,天黑路滑,不一小心就会摔跟头。
他二话不说,打着手电筒,耸着肩,在雪地里跌跌撞撞地走。
走遍半个城,到处都没有。一直走到中医院旁边的水果摊,总算发现有西瓜。
价格高?
也买了!
买好返回去,一勺一勺喂给她。
她挣扎着:“不用喂,我自己吃。”
他不由分说,“张嘴啦!”
她不张。
他无奈,正准备放弃,忽然笑了,“不张,那我吃了?”
她说好。他含了一坨,半咬着,忽然凑上去,唇抵着唇,喂到她嘴里。
她羞涩难当,又无力拒绝,没办法,只好吞咽。
汁液穿喉而过,从某个罅隙渗入,流得全身每个毛孔、每根发丝,都甜。
病好后,两人就在一起了。
在单位时,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到了二人世界,就乐不思蜀。
他们玩真心话大冒险。
她问他:“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打歪心思的?”
他说:“见到你的第一眼。”
她不信。
说他说谎,要惩罚他,用口红给他抹了个大红唇。
他哭笑不得,只有苦中作乐。睁着一双小眼睛,嘟着夸张的两条唇,“我美吗?”把她笑得肝肠寸断。
他扑上来,在她脸上蹭。
“哈哈,你也变花脸啦......”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两个人站在镜子前,比着肩,一抽一抽地笑。
“你好傻!”
“你才傻!”
“你好丑!”
“你才丑!”
他们恢复童心,退行成孩子,将每日生活,都玩得花样百出,妙趣横生。
他们互相取绰号,互损,扮小丑,扮怪物,恶作剧......
有段时间,他为了逗乐她,发明了一系列怪诞的出场秀——
有时是滑稽的四小天鹅舞;
有时是模仿皮影,手一点一点,脚一踢一踢,下巴一磕一磕;
有时则趴着腰,撅着屁股,倒退着跳到她身边。
冬天的夜晚,他们在街上散步,忽发奇想,换外套穿。
他穿她的红色羽绒服。
她穿他的茄克。
后来他居然成功地把自己塞进去了,像一管大火腿肠。
为了掩饰身份,他用大毛帽埋着脸,低着头,挎着她的手臂,十分夸张而妖娆地扭着屁股。
她笑得简直要神经错乱。
神奇的是,走了半个多小时,居然没有路人认出他是个男的。
她问他:“什么是爱情啊?”
“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很开心吧。”
之后,小城的胡同,点着灯的面摊,街边的羊肉馆,单位的宿舍楼,都轮着番儿,记录他们的进程。
他们越来越好。
都是被命运用工笔勾勒的人,有美貌,有玲珑心,碰在一起,步步生景,处处是春意。
他曾想过,将来提拔了,涨了工资,再借些钱,在小城里买一所房子,种上满院蔷薇,和她在一起。
晨起饮茶。
夜里看星星。
她也想过,要为他生儿育女,伺奉公婆,还要养一只老黄狗,相亲相爱,朝斯夕斯。
那时候的程南,像钨丝通了电。又像棉花糖机摁下了开关。
又明亮,又柔软,又甜。
他们在路边摊吃面。
四面无窗无墙,北风呼啸,但相对而坐时,胸中就有暖意万千。
他将浇头,都夹到她的碗里。
“我不喜欢,给你吃。”
那么好的胃口,怎么可能不喜欢!程南的面汤,他都能喝得一滴不剩。
她看在眼里,知道这是用了心。
她滗干了汤,把面留下来,推给他,“我吃饱了,给你。”
冬天的夜晚,他送她回家。
穿过小城的夜色,月亮像一个触手可及的理想。
她笑,一直叽叽喳喳地说。和他谈未来。她的,他们的。
“李牧,我妈问我什么时候带你回家?”
“今年春节好不好?”
到了宿舍门口,她一步三回头。
“再见,李牧。”
回头看见他,舍不得,又跑回来,扎入他的怀里。再依依转身。
“再见,李牧。”
第一次告别,无限缱绻尽在其中。
可是,一年以后,当她再开口告别,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再见,李先生。”
无限憾意说不尽。
程南那时还不知道,李牧是卑微的,沉重的。而他又是不甘的,野心勃勃的。
两种质素的相加,会令他身上,具有一种极其励志的气质。
它会接近于希望。
闪亮而迷人。
但这种“希望”,往往也带着“佛挡杀佛、魔挡杀魔”的势不可挡。
你可以说,这是决心。
但在爱情中,它极易成为杀气。
李牧那年26岁,一心想着提拔。
家境赤贫,底层出身,考学,端上铁饭碗,吃上公粮,他是整个家族的希望。
他必须光宗耀祖。
成为人上人。
成为整个家族改变命运的契机。
他早已不是为自己而活。
从年少,到成年,他一直都是紧绷的。像一个大人。像一座山。像一张随时拉满的弓。
只有程南,只有在程南身边,他可以放下目的,卸下盔甲,恢复成至纯至真的样子。
去享受人间欢娱。
看见他人,和自己。
有一回,他们去附近一个古镇玩。
时值深秋,远山极淡,像天空悬挂的一角丝巾,几乎能被风吹动。
那是徽派老村落。
屋子墙体灰白。
盖着补丁般的黑色鸳鸯瓦。
他们经过一树银杏,倚在古屋下,驼着金色的阳光。
一树灿烂。
一树秋。
程南喊,李牧,快来看,这么艳黄的银杏,我们捡一些回去做书签......
一转头,他竟坐在石块上发呆。
她以为他累了,乖乖坐在一边。靠着他,看了会儿云。
“要不,我们回去吧?”
程南不知道的是——
就在前几天,李牧接到电话,他父亲在工地上做小工,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场腿部骨折。
他赶到医院。
他须发斑白的父亲,躺在那里,令人触目惊心。
——老人憔悴又委顿,身上还穿着污垢斑斑的衣服,头发衣褶指缝里都是泥。
他已经50多岁了,生活的艰辛,还没有半点放过他的意思。
他在病床上坐立不安,用手一下一下捶着床沿,不断地嚷:
“我没事,不会残的啊,我不要治,不要治,我要出去啊......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读书......”
李牧内心大悲大恸。
这个家,这个破碎贫困黑暗卑微无望的家,已经没有人可以撑了。他的肩膀还弱,但只有他,勉强能扛起一家责任。
他说,必须治。
父亲发了火,你再逼我,我就喝乐果死掉......
母亲当场泪如雨下。
她扶着墙,挪到外面长椅上,用肘部打着补丁的衣服,无声地擦拭永无止尽的泪水。
母亲还不到50,未老先衰,满脸皱纹,佝偻瘦削的身躯里,全是沉甸甸的压力。
这些,程南都一无所知。
她虽然也是小镇姑娘,也穷。
但还好,过得不苦。
父亲开了间杂货铺,母亲做裁缝,虽然也没啥钱,但不像李牧,遍尝人间辛酸。
从古镇返回的车上,他们坐在最后排。他忽然趴在她的腿上,一抽一抽地哭。
“程南,程南......”
她抚着他的肩,柔声问,“怎么啦?”
“没什么,”
他坐起来,望着窗外,忽然想到一个词。
不顾一切。
他必须不顾一切。
不顾一切,去改变命运。他没有退路,这个家,他必须扛起来。死也要扛起来。
转头的时候,是一双只看见他的眼睛。
“记得,我在你身边。”
程南一直以为,自己的余生里,无论生死,还是闲愁,都会与他有关。
他会给自己一个最好的交代。
这简直是一定的。
在她看来,爱,就是天下无敌的力量。什么都可让步,什么都要为它退位。
可李牧已经是一个大人。
大人,意味着他的现实里,会有很多的低头,很少的执拗。
也意味着,爱只是他的选择,不是他的全部。
之后,他更加繁忙。
母亲回村了,要照顾弟弟们。
照顾父亲的责任,落到了他肩上。
他提着旧式饭筒,丧着脸,垮着腰,穿过小城逼仄的小巷,苍灰色的天空,给躺在医院的父亲送饭。
背影里,早没有年少意气。
只有早早向生活投降的颓唐。
独自无人时,李牧已经不会笑了。他的叹息越来越重,越来越频繁。
这段时间,他从早上6点,忙到深夜12点后,脚不沾地,疲于奔命,只想快点儿晋升。
所有上级的差遣。
他去。
所有该他做的,不该他做的。
他做。
可提拔也是急不了的。
他没背景,没关系,谈何容易。也没到换届之时,突然之间,怎么可能来一场人员大变动。
最快的方式,就是婚姻。
没多久,不知是他找了人,还是他确实会做人,有人向他抛出了红绳。
“李牧啊,结婚了吗?”
他低头,笑:“陈局,还没呢。”
“小伙子可以,这个礼拜天有时间吧?来我家吃个便饭吧。”
机会来了。
他没有买烟酒,毕竟是家常饭,太正式,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他的确无师自通——只买了一点上好的水果,换上最好的一身衬衫+西裤,洗了头,打扮得清清爽爽,敲响陈局家的门。
门里头,是一个寻常家宴。
也是一个相亲局。
饭桌的另一头,坐着陈局的女儿。
圆脸,圆眼睛,也是好看的,比程南更显温柔,但少了一点程南的灵气。
李牧分寸极好地敬酒,说场面话,应对种种寒暄和问题。
酒过三巡,陈局忽然说:
“李牧啊,你今年26对吧?我看你和我女儿年纪也相当,你俩可以多了解一下......”
这种话,木讷些的年轻人,可能听不出。
但李牧是谁?
天真处天真,精明处精明,糊涂处糊涂,心有七窍,自带生存智慧,当然知道话中深义。
他愣在当场,不知该如何应对。
他与程南的事情,没公开,几乎无人知道。同事玩笑归玩笑,真知道这场恋情的,没一个。
他是该和盘托出。
还是该隐瞒不说?
一转念,又觉得自己太紧张。
陈局的话,也没有说得太明白。他就当场面话听听也无妨。
他应允下去,“能和颖颖交朋友,也是我的荣幸。”
谁知,事情的发展,比他想象的更快。
当天晚上,陈局直接安排了他们次日去看电影。
这是他后来知道的——
陈颖是早见过他的,去过他单位,与他打过照面。
他没印象。
她却念念不忘。
李牧,卓尔不群、才高志满的李牧,彼时正沉迷于程南的温柔乡,谁都没放在眼里。
但,程南的父亲在乡下卖杂货。
陈颖的父亲,是陈局。
李牧被架起来了。
去?
还是不去?
到底还是去了。
多年后,他回首往事,觉得事情的转变,应该就是从此刻开始的。
退一步,他与程南执手一生。
进一步,他就会松开她的手,牵起另一个人的。
他进了。
进了另一扇煊赫的门。另一个女孩的生命。
而这一天,是程南25岁的生日。
一下班,她就在宿舍外面的走廊里,点了煤炉,架上一口锅,炒了白菜,煎了豆腐,熬了墨鱼汤,等李牧来庆祝。
单位有食堂,她几乎不做饭。
有这样的好兴致,只因她想提前预演,在余年末日里,在堂前灶下,为他煮一日三餐,等着他归来,拈著提盏,品咂这凡俗的幸福。
但6点,他没来。
菜快要凉了。
程南有些着急,几次走到走廊,趴在栏杆上,看他有没有出现。
7点,还没来。
暮色四合,灯火次第亮起。隔壁的唤饭声,也一一停了。她坐在十五支光的灯泡下,等得越来越焦虑。
深夜10点,他依然不见人影。
她开始难过。
觉得被遗忘,不被在乎。
直到晚上12点多,他带着一块小蛋糕,来了。
开门的时候,她直接生了气。
“你去哪里了?”
人在乎了,就难免有委屈。
一委屈,往往态度就激烈。但只要懂得那些张牙舞爪背后的疼,情绪就能消解。
李牧不懂。
或者说,不想懂。
他也陷在自己的困境中,自顾不暇,没有多余的注意力和自控力,去消化程南的挑衅。
于是,一扫平时的温和,冷冷应声,“没去哪里。”
她陷入情绪的黑洞。
只想要他看见她。感恩她所做的一切。
“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从来不做饭的人,今天早早去菜市场,买菜做饭,都是为你,你居然这种态度......”
他已经有些愧疚了。
但想到医院里的父亲、满身补丁的母亲,态度依然软不下来。
为了合理化他的劈腿,他开始撒谎,说加班。
说不由自主。
说他也不知道今天是特殊日子......
她当然不接受这样的说辞。
更根本的,是不接受这样的态度。
争吵愈加激烈。
吵到后来,蛋糕散了一地。满地碎末,看了更加糟心。
他摔门而走。
夜色被这一声摔门声,摔得四分五裂。程南在屋子里,崩溃痛哭。
有些路途,自此已经确定了。
那个漫长的夜晚之后,他知道,他终将成为她的局外人。而她,会成为他心口的刺,一碰,就疼。
他没办法。
他的身后,有一地狼藉的生活,等着他去面对……
“我不能太自私。”
现实的牙,一点一点嚼碎了脆弱的承诺。
她却一直不知情。
当她从恋爱的云端,坠落到坚实的地面时,她发现,一切早已空空如也。
原来她早已失去。
只是离别尚未来临。
她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咫尺之内的人,却什么都无法说出口。
她想问,“为什么?”
“为什么不再理我?”
“为什么忽然这么冷漠,像个陌生人?”
他不给这样的机会。他拒绝沟通,也拒绝双目对视。
上班之于程南,变成了销魂噬骨的煎熬。
他始终没有说出,我们分手吧。
他所受的教育,没有教会他去好好告别,去解释,去道歉。
他想的是,大家都在一个单位。不想弄得太难堪。他不再靠近,也不疏离,程南自然就会离开。
于是想用软暴力,慢慢逼退她。
但他不知道,这种暴力的杀伤力太强,有如凌迟,要她的命。
很长一段时间,程南像失了魂。
她站在走廊边,不由自主地唤他的名字,“牧......”等到惊醒了自己,才反应过来。
她在货架上,会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停在男鞋柜台,手里拿着一双的布鞋。他的码数。
因为他说过,穿皮鞋夹脚,想要一双布鞋来解放脚丫。
因为心情悒郁,她几乎不能听任何音乐,即使是“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回这里”,在她,也有摧心肝的疼。
她从宿舍走到公司,路上杜英花开,一树接一树。
她感受不到丝毫喜悦。
只有泪水,陪着她一路流。
小城风吹,
日落,
雨下,
她都想哭。
为了遮挡自己随时会流下的眼泪,她出门会戴一个墨镜,或撑一把伞。
一旦又落泪,可以挡一挡,遮一遮。
那时候,李牧正与陈颖打得火热。
她也是一个好姑娘。家教好,温顺,知书识礼。对李牧,她们全家都是满意的。
少年得志,面面俱到,谁能不高看一眼。
只是,他与陈颖调情时,不会想到,程南食不下咽,夜不成眠。
他一次次踏入陈家大门时,不会想到,程南站在原地,已经等了他78天14小时19分钟。
每1天有24小时。
每1小时有60分钟。
每1分有60秒。
每一秒,都饱含无声的折磨。
他在办公室里筹划婚礼时,不会想到,坐在他左前方的程南,一直在渴望他抬头,看她一眼。
和她说一句话。告诉她为什么。
“就算是死,能否让我死个痛快!”
“宣判”这天很快来了——
入冬后,有人来找李牧,处理一些公务,办得差不多时,随口说:“你和陈颖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
他当即瞄了一眼坐在斜对面的程南,打了个哈哈,“是盖章还是签字?”然后低头不起。
但程南听了,却如同利刃刺心。
痛得撕心裂肺。
她佯装无事,追问那个人,“怎么,快要喝李牧的喜酒了?”
“可不是,以后就是陈局的乘龙快婿了。”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全世界都知晓,你喜获娇妻,鲤鱼跃龙门,从此殊荣矜贵。
只有我不知道。
原来深情一场,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独角戏。
原来你的远离,不是因为我做错,而是因为你移情。
李牧。
你说过的,要给我花好月圆,人丁兴旺!
你说过的,除我之外,世间女子千千万,都是过眼云烟。
你说过的,我们要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你说过......
这些话,难道都是请君入瓮的美言,都是从地狱里伸出的“欢迎光临”的手?是撒旦的诱饵,是猎艳者的圈套?
那个午后,程南什么事也干不了。
她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一言不发,紧紧盯着李牧。
半小时以后,他终于抬起头。
回望她。
眼睛全是泪水。
他的滂沱,映着她的崩溃。他的无奈,映着她的苍凉。他认命般的败意,映着她的百般不甘。
李牧,你负了我!
你负了我!
她夺门而出,一路狂奔,泪水如急瀑,滔滔不绝。
这人间,这人间,深情难久长,承诺如捕风。
这浮生,不值一提。
说到底,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爱,只需要一句“我喜欢”。
分开,却有千万种“我不能”。
那天下午,她曾向他要一个解释,或一个新的承诺。
“李牧,你凭什么这样对我!”除此之外,哭得再也说不出话。
他到底给不出。
百般思量,千般辗转,都败给了“没办法”。
“没办法,我爸爸的伤......”
“没办法,我家太穷了,我还有三个弟弟要念书......”
她看着他。
“我可以和你一起赚钱的,我都没问过我......”
他的眼神空空荡荡。
就像两只破竹篮子,爱、情、义,如水穿过眼睛,漏向无穷的深渊里去了。
她什么都要不着。
腊月二十,李牧与陈颖大婚。
满城沸腾。
整整一个月,都有人陆续到办公室,专门道喜。
恭喜恭喜!
恭喜新婚!
恭喜娶千金,纳娇娘。
恭喜仕途坦荡,前程万里。
因为陈家的关系,他的父母与弟弟,也都得到了好的安置。父亲被安排到了当地最好的医院。弟弟都到了小城上学。
母亲也不用再去工地做工。有人帮她在县委大院,谋了个闲差。
他知道,这之于李家,都是最好的安排。
之于他自己?
他不知道。
整个单位的同事,都去参加他的喜宴。
程南想了很久,终究也去了。
讲真,她想过要抢新郎。
想过闹婚场。
想过染红唇,穿嫁裳,站在他面前,“李牧,你选我,还是选她?”
再不然,趁着他敬酒,一天接一杯,喝够360杯,还她被辜负的岁月。
但真到了宴席上,她被一张照片就击退了。
她在礼堂门口,看到他的结婚照。
他笑着,与新娘依偎在一起。笑容灿烂。尘埃落定、一切总算如愿的模样。
她这才知道,他真的成了“别人”。
是“别人的李牧”。
不是“我的”。
他回不来了。也无法回来了。
当即心痛如绞,逃出那个喜气盈盈的婚宴现场。
她的百般恨意,竟如此不堪一击。
如此色厉内荏。
回宿舍的路上,她整个人都是混沌的。在水边走着的时候,眼泪忽然就流下来。
一个孩子一直跟着她。
忽然远远地大叫,“阿姨,你不要想不开!”
她吃了一惊,一回头,才知道自己已经人不像人。而那个孩子,一直哭着,摇着头,又惊又惧。
她拼命挤出一个笑容,“没事,阿姨不是想不开,只是很难过。”
那晚,无边的大雪飞扬。
遍地皎洁。
空气都是冷的。
和一年前那个雪夜一模一样。
只是,那个将她带回家的人,成了他人的枕边人。
她躺在宿舍之中,听着远处喜炮连天。
他的婚宴实在热闹,从中午,到夜晚,一直庆祝。宾朋满座,沸反盈天,无与伦比。
他们都在说,他得偿所愿,一生荣光自此开启。
可是,李牧,我呢?
一个人的喜宴,一个人幻灭的夜宴。
从此以后,连牵挂,都不再有身份。连相思,都不再有资格。
若是从不相识,该有多好。
她的生无可恋,就能一笔勾销,变成无悲无喜。再不然,无知无觉。
那个雪夜,她在第N封不会寄出的信里,写下几行字:
总有一天,我不再等在这里。
总有一天,我会走很多的路,穿过很多的风景,变成一个故事。
总有一天,你会像落叶一样轻,像一个名词一样平常。
总有一天,我会站在遥远的地方,回望这里,静水深流,面容平静无戚。
总有一天,我会像一颗星,或者,像一支乐曲。你只能观望与倾听,永远无法抵达。
总有一天,我会忘记你,最终原谅你......
次年春天,南辞职。
重新进修。
她的再学习,也是逼出来的。
那座城,那个人,都是悲剧的沼泽,令她如坠暗夜,抓不住欢乐,看不见希望。
离开,才是新生。
她的离开在他的意料之中。
甚至有解脱之感。
她在眼前,就是一种隐隐的提醒。提醒他的凉薄。
离开了,这桩情事,就画了句号。无所欠。无所愧。很完美。
但他很没想到,他到底低估了他的难过。
离开小城的时候,一个新来的小姑娘被安排进她那间单位宿舍,收拾房间时,发现一撂信,上面只有他的名字。
于是交给他。
他一直没看。
他生活得如火如荼,春风得意,不想活在过去之中。
那几年,他提拔。
买房。
生子。
家人都被安置妥当。
一切都顺心顺意。
但忽然有一天,终于有一天,有人提到那个久违的名字,那个被他一直刻意忽略的名字。
“程南移民了,嫁到了加拿大。”
他的心突兀地一跳。
记忆打开入口。往昔如风雪,不由分说地,在他的心头纷纷扬扬地落下。
他在家中的杂物间里,找到那撂信。就着陈年尘埃,读得泪水横陈。
原来,程南那么无望地爱过。
原来,他的每一次蹙眉,每一次温柔,都像钉子一样。钉进她的心里。
后来的兵荒马乱,都是她一个人的。
那些长夜无光,那些曲终人散,也是她的。
之于他,只有各行其路。
时光将太多因果,都梳清了,理顺了,他终于能在那场情事之外,反观这一切,终于明白:
那些年里,他到底是伤了她。
他是自私而懦弱的。
他的悭苛与薄待,令她饱尝辛酸。
他的“没办法”、“不得不”、“对不起”......每一个字符,都看似正义无比,却都以伤害她作为前提。
那些借口里,藏着一个人太多的自私,太多的软弱。还有另一个人太多的委屈,太多的不甘。
当天晚上,他参与应酬,在KTV里唱歌。
无论谁点了什么歌,在他看来,每一句歌词,唱的都是她。
每一种破碎,都关于那个再也不回来的人。
他将自己关进包厢的卫生间,对着镜中的中年人,暗自叹息:如果没有当初,结局会不会不同。
从此,他将手机上的天气一栏,设了两个地方。
一栏,是他所在的城市。
另一栏,是渥太华。
他闲得没事时,就在QQ空间里逛来逛去,以为能从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痕迹中,找到她。
十年一晃而过。
再之后,岁月如瀑,又湍急地流过了5年。
2015年,他从老同事那里,打听了她的微信。
2017年,他鼓足勇气,加她。
3天以后,她通过了。
他很久没有说话。又是3天。他说:“请你不要删了我,就让我卑微地呆在角落,看着你......”
打下这些字时,他心跳如鼓捶。
但她只回了两个字:“你是?”
此后一言不发。
三天后,他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
说到底,清刚倨傲如她,容不下背叛,也容不下撩拨。
她曾徒手摘月,最终竹篮打水。
那年的美景良辰,到底都形同虚设。再回首,有何必要?
有一年,他办了签证,独自前往加拿大。
那几天里,他跟着旅行团,在异国东奔西走。
每一处风景,他都想着,程南来过的,就心生柔情。
朝阳里,他想,这样的阳光也正照着程南。
黄昏的树下,他看着那些枝繁叶茂,想着,这是程南生活的地方,万般惆怅,又涌上心头。
他奔赴千里。
只想用这种无声的仪式,向多年前的程南谢罪。
然而生活不给他机会,他无法向她忏悔。
他在无数个雪夜,怀念一去不复返的她。
“南回来了。”
这一天,距离她离开小城,已经20年。
20年里,他依然在她的悲伤里溺水。
她已经别有洞天。
在渥太华的日色里,她变成新的人。
她接来了父母,养花,饮茶,读书,怀孕,生子,离婚,不再提往事,也不再说起那个人。
这一生,她开始觉得漫长。
在黄昏的暖阳里,她像一只蝉,用空空的躯壳在树梢上打坐。她一生中最痛的往事已经过去了。
幸的,不幸的,统统被岁月覆盖。
小城已那么遥远。
远到成了一个名词。只要不沾上泪水,不落地,就永远没事。
但忽然有一天,母亲病重不起。
离世前夕,她反复交待程南,“把我送回老家,埋在从前院子里的槐树下。”
她带着遗命,回国。
20年,生命如水流,转瞬经过了万水千山。
一回首,几多人来,几多人走。岁月淘去了太多可有可无的浮沫,到头来,生命二字,脉络愈来愈清晰。
他渐渐老了。
鬓边有微雪,额上有深痕。
孩子上大学后,他离了婚。一个人度日。
在小城里,他依然是人上人。听过很多客套话,赴过很多酒席。觥筹交错,曲意逢迎。
可人间有几多真心!
人只有活到这年纪,才会明白,何为“有价宝易寻,真情人难觅”。
他无数次想过——
如果有一天,南回来了,该以什么面目与她重逢。
他是站在那里,百转千回之后,走上前,去对她说,“好久不见!”
还是怔怔良久,问她,“你好吗?”
或者干脆沉默。
看着她,就那么看着她,看着那个被他爱过、伤过、弃过的女子,有没有在岁月深处,变成另一种模样,染上风霜,或依然是年轻模样。
百般思忖,还是没答案。
这一天,她终于回来。
这一天,小城湖水结了冰,长街萧瑟,霜花若有若无。
晚饭设在一艘船上。
雕龙画舫。
纸灯朦胧。
之于他人,这是一场接风。
之于他,是等待了20年的重逢宴。
宴会地点离他不过2公里,开车过去时,在他,却是轻舟已过万水千山。
他甚至浑身僵硬。腿微微发抖。
抵达时,日色将逝未逝,湖风幽幽地吹。
推开门,就是谷色余晖。她站在余晖里,宛若天外人。
程南,46岁的程南,依然是从前的窈窕模样,只是多了些风霜。
她站起身来,叫他。
李牧。
就一声,20年不见了踪影。
就一声,他知道,他一生意难平。往事未息,如今春风乍起。
他愣在当地。
他的喉间涌过千军万马,但到了唇边,什么声息也发不出。
万般恩怨,皆成云烟。曾经一起游园,一起惊梦的人,离开了,又辗转回来了。
她坐在眼前,微笑看着他。
“你好吗?李牧。”
他走近她,坐在她身旁,终于开口说话。“我很想你,程南......”
她原本镇定自若。
像处世不惊的世外高人。
听到这话,转瞬之间,眼睛就红了。
“别说笑了,我们都老了。”
岁月宽宥了伤害,抚平了曾经。也给予他们深沉的智慧。
这些智慧里,有一种叫珍惜。
还有一种叫懂得。
他站在20年后的重逢宴上,借着三分酒意,七分真心,对某个从远方归来的人说对不起。
他高高地举起酒杯,说:“曾经有个人,为我写过几句诗,今天我也想用另一首回答她。”
有一天,你在春天离去。
有一天,你到了河律,我留下空庭。
有一天,我在你的悲伤里,一直无法走出。
可也有一天,我想告诉你,我真的爱过你。
这是他迟到的情书。他用尽力气,向旧时光说:对不起。
对不起,程南。
他在那晚凛冽的长风中,对她说。
“当年太年轻,如今才懂得......程南,我们能不能重新来过?”
他想在知天命的年纪,重新牵起她的手。
这一年,李牧已经48岁。
她46岁。
都是中年人。
什么也不缺。
人生走到此地,往往最遗憾的,就是当年的爱而不得。
彼时因为“没办法”。
后来因为“已错过”。
如今呢?
生活总是攥着一堆借口,阻止他们的奋不顾身。
当年,他们太孱弱,家庭、生存、经济、希望,一一横插一脚,破坏他们的深情。
如今孩子已长大,各自又单身,为何不能重新在一起?
那晚,小城又下了雪。
散席以后,她在雪中慢慢走着。他追上来,从后面拥抱她,眼泪沉默地流。
“程南,留下来吧!”
这一次,他不想再放开。
“李牧,我们都不是当年的人了。”她返过身,定定地告诉他。
他们早已疏远。
地理的距离,心的距离,都是难以逾越的沟壑。
倘若在一起,日后人生的颠沛忧患,岂能少得了半分。
次日她返乡,送母亲的骨灰下葬。
他来送她。
路边白雪皑皑,路面滑得很。
在车上,李牧因程南母亲的事,聊到了生死。
“这些年,好多老朋友都走了,生死之于我们真的不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事实,程南,你想过老去的日子吗?”
程南说:“可能就在加拿大呆着,养养狗,晒晒太阳,看一些风景,画一些画。”
车子经过一个长长的弯道。
因路滑,雪大,路侧翻了两辆车。
他说好险,还好开得慢。倘若不小心,可能也要出事。
“程南,如果我忽然出了车祸,回首这一生,只有你是我最深切的遗憾。”
留下来吧。他开始劝说。
小城虽小,但什么都有,也安宁舒适。呆得乏了,我再陪你去加拿大,不好吗?
她该如何抉择?
留他如梦。
送他如客。
一切都在一念之间。
说到底,她拼博半生,只为了想爱时能爱,想留的人能留下来。
她转头看他。
窗外风雪已停了,远山茫茫,天地一色。他们在满地白光之中,往时间深处驶去。
20年前的情事,原来并没有画上句号。
那年的风雪,一直下到了今天。
雪停以后,他们的结局里到底藏着什么,是圆满,是遗憾,是相守,还是又一次别离......
她转过头来,对着故事之外的我们说:
嘘,岁月如谜!
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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