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是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所在地,辖区拥有众多方形、圆形土楼,为了更好地保护现存的土楼,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借力公益诉讼“利剑”开展对土楼及周边的生态保护,通过联席会议对土楼执法、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健全联合行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定期反馈、检察建议办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监督、预防职能,与职能部门在更深层次上共同发力,实现土楼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双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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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 联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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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永定区检察院在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设立驻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检察联络点。永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炳旺、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永定区文物局、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出席并为检察联络点揭牌。通过驻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检察联络点的设立,进一步加强对土楼司法保护力度,有利于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职能,为土楼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召开 · 磋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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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结束后,永定区检察院、土楼管委会、文物局、文旅局、土楼旅游公司结合检察联络点的职责定位,围绕发现的土楼王承启楼受损现象召开磋商座谈会。磋商会议中,各单位积极发言,就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协作推进承启楼修复保护利用等方面达成共识。

永定区检察院将以驻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检察联络点揭牌成立为起点,高位推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相衔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为优化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土楼综合保护利用打造“永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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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物法》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开展土楼保护,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广大人民群众要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对土楼保护的认识,共建文明和谐家园。

作者/来源:永定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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